案例一:江西某藥業有限公司倉庫與辦公樓之間搭建鋼架車棚占用防火間距隱患逾期未整改,該單位未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案。
基本案情:2024年11月5日下午,樟樹市消防救援大隊對江西某藥業有限公司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復查時,發現該單位倉庫與辦公樓之間搭建鋼架車棚占用防火間距此條隱患逾期未整改,該單位未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法律依據及處罰:該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及《江西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裁量規定(試行)》之規定,樟樹市消防救援大隊于12月25日對該企業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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