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江蘇**物流有限公司疲勞駕駛案
基本案情:2025年12月3日10時16分許,程某飛(駕駛證號:3213221982*****856)駕駛車輛牌號蘇NDZ**0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江蘇**物流有限公司),行駛至533國道21公里100米實施連續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違法行為,被樟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查獲。
法律依據及處罰:該駕駛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樟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對當事人予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二:湖北武漢**物流有限公司疲勞駕駛案
基本案情:2025年12月3日10時48分許,熊某(駕駛證號:4211211988*****337)駕駛車輛牌號鄂AGE**6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湖北武漢**物流有限公司),行駛至533國道21公里100米實施連續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違法行為,被樟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查獲。
法律依據及處罰:該駕駛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樟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對當事人予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三:山東臨沂某運輸有限公司疲勞駕駛案
基本案情:2025年12月3日10時37分許,劉某華(駕駛證號:3707291971*****017)駕駛車輛牌號魯Q75**F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山東臨沂某運輸有限公司),行駛至533國道4公里800米實施連續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違法行為,被樟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查獲。
法律依據及處罰:違該駕駛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樟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對當事人予以行政罰款處罰。
案例四:山東臨沂某運輸有限公司疲勞駕駛案
基本案情:2025年12月3日10時52分許,周某(駕駛證號:3708831990*****031)駕駛車輛牌號魯Q59**E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山東臨沂某運輸有限公司),行駛至張家山-麓隔1公里100米實施連續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違法行為,被樟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查獲。
法律依據及處罰:該駕駛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樟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對當事人予以行政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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