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工信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工信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工信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擬定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推進工業體制創新和管理創新,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建立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
2.承擔電力行業管理職能,負責能源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的促進政策。
3.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相關政策并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4.指導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5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樟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樟樹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文件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承擔文電、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政策建議;負責全局改革的綜合協調;承擔重要文件和綜合性、理論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抓好信息報送,簡報編發,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回復以及年鑒、市志編撰工作;負責督查全局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階段性工作推進情況,做好局領導交辦的督查事項辦理工作;負責對外宣傳
及新聞發布、后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并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制定和分解年度工業經濟目標,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者核體系并組織實施;組織申報支持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省級獎項;配合省工信廳、宜春市工信局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搭建投融資平臺,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推進政銀企合作;負責融資性信用擔保機構的業務指導,促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對信用擔保機構的績效評估等工作,組織國家及省相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工業園區信用示范區建設;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制定相關行業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和準入條件并組織實施;承擔重點企業幫扶工作,受理企業投訴,及時解決問題;引導幫助企業開展管理體制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協調工業園區、鹽化產業、醫藥產業及金融機構等相關部門和企業的關系,搭建銀企合作平臺;指導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支持及其項目申報、負責指導行業協會開展活動;指導企業管理創新;負責減輕企業負擔和企業權益保護,優化發展環境工作。
(三)科技股。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推進示范產業基地建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專項,推動企業產品創新、質量管理創新和品牌創新發展,指導提升工業和信息產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推動產學研相結合,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工作;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承擔機械制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垂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推組織實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負責組織實施行業準入工作;組織制定全市機械與汽車工業發展規劃;配合做好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和軍工能力建設協調服務工作;配合實施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和資源共享;組織實施國家、省、宜春市有關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化、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融合發展規劃;指導軍民融合產業基地發展工作;協調全市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四)投資規劃股。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技術改造工作;按照規定權限對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進行備案;承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宜春工信局審批、核準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的建設,制定并公布項目投資指導目錄;負責統籌和協調工業和信息化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工業產業規劃、政策并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負責產業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評估認定,推進產業集群式發展;促進工業設計發展;聯系服務醫藥行業。
(五)電力能源及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股(節能監察大隊)。承擔全市電力行業行政管理職能;負責電力運行調度,實施電力發展計劃和政策;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有序用電管理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監督和規范電力市場秩序;承擔直供電試點等電力體制改革工作;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使用;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備案。負責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執法;負責組織實施重點用能企業用能狀況的日常和專項監察監測;檢查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法律、法規、標準的貫徹落實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用電、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監察執法;負責鹽業行政管理;聯系服務鹽化工行業。
(六)工業信息化股。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會同通信、廣播電視等行業管理部門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共享;協調全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協調實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事項;承擔電子信息產品制造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的申報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七)中小微企業股。負責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定期進行運行監測分析,匯總統話報表;配合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省、宜春市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小微企業創業園等創業平臺建設及有關爭資項目申報;負責市全民創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聯系服務金屬家具行業。
(八)指導協調股。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輕工行業的管理,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船舶制造行業管理職能;負責行業政策的制定和準入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標準;負責涉企維穩工作;協調煙草專營管理工作。
(九)建材股。負責新型墻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干粉砂漿的行業管理工作;聯系服務建材行業。
(十)政策法規及行政服務股。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部門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負責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工信局行政服務大廳窗口。
(十一)輕工紡織食品股。承擔輕工、食品、紡織等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行業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擬訂并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提出并組織實施結構調整方案;負責組織實施行業準入工作;聯系服務食品行業。
(十二)改制企業管理股。負責原二輕、國有改制企業留守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原二輕、國有改制企業職工辦理退林等事宜;負責手聯社職工年檢等工作。
本部門2020年年末實有人數40人,其中在職人員4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會開06表)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明細情況。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收入總計2929.49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4,00.89萬元,本年收入合計2929.49萬元,較2019年增加369.15萬元,增長14.4%,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人員增加,財政撥款收入增加;機器換人補貼企業經費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2929.49萬元,占10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支出總計2929.4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2929.49萬元,較2019年增加369.15萬元,增長14.4%,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人員增加,財政撥款收入增加;機器換人補貼企業經費增加。;年末結轉和結余400.89萬元。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2929.49萬元,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17.92萬元,決算數為2929.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6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17.92萬元,決算數為2929.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65%,主要原因是:獎勵性工資未納入財政預算,機器換人補貼經費為追加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929.49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624.19萬元,較2019年增加92.41 萬元,增長17.3%,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人員增加,工資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143.87萬元,較2019年增加25.62 萬元,增長21.66 %,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增加,支出增加。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5.87萬元,較2019年增加1.21萬元,增長25.9%,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遺屬人員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5萬元,決算數為1.43萬元,完成預算95.33%,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0.19萬元,增長14.96%,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5萬元,決算數為0.43萬元,完成預算的86%,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0.19萬元,增長86%。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增加,公務接待次數增加。2020年度公務接待5次、人次40余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萬元,其中公務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萬元,決算數為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年末公務用車保有輛為1輛,為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99.41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240.73萬元,增長3818.55%,主要原因是:機器換人補貼企業經費2155.54萬為調整預算,為納入年初預算數。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主要是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所有二級項目4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 58.6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組織對“規上企業統計員補貼經費”、“機器智能化應用工作經費”、“鹽化工項目技改備案專家評審費”、“樟樹工業經濟調查分析專項經費”4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8.68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總體良好。。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部門今年在部門決算中反映樟樹工業經濟調查分析經費等4個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 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 98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 58.68萬元,執行數為58.6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主要產出和效果:一是通過上述項目的實施,真實反映我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經濟運行狀況。二是實施機器換人政策,保證工業企業持續、良好、健康發展。三是規范鹽化工項目技改備案,實現鹽化工企業綠色發展。
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績效目標管理意識淡薄。二是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確保資金使用及時、有效。下一步改進措施:加強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增強可執行性,強化部門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預算項目的可實施性,對資金使用和管理實施績效管理、建立考核機制,實行動態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項目績效自評綜述:良好。
(三)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詳見附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六、規上企業統計員補貼經費:指樟樹市區規模以上企業統計員統計經濟數據補貼經費。
七、機器智能化應用工作經費:開展機器換人工作經費,接待評審專家,評審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