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樟樹市森林公安局 2021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森林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森林公安局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樟樹市森林公安局 2021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樟樹市森林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 對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包括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查出違法毀林案件和違法獵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案件,行使治安管理處罰權和刑事偵察權。
(2)偵辦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侵犯知識產權罪等方面的案件。
(3)協調和配合林業、工商、衛生、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等多項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 1 個。
本部門2020年年末實有人數 15 人,其中在職人員 15人,離休人員 0 人,退休人員 5 人;年末其他人員 8 人;年末學生人數 0 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森林公安局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307.52萬元,均為財政撥款。2020年收入預算294.73萬元,均為財政撥款。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34%。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1年支出預算307.52萬元,均為財政撥款。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按功能分類劃分:公共安全支出307.5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34%。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按支出性質劃分:基本支出299.5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16.0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2%;公用經費83.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19%。項目支出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持平。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14.1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總額69.63%;對家庭和個人的補助1.91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總額0.62%;商品服務支出83.4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總額27.15%;項目支出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總額2.6%。
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市森林公安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07.52萬元,占預算支出總額的100%。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按功能分類劃分:公共安全支出307.5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34%。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14.1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總額69.63%;對家庭和個人的補助1.91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總額0.62%;商品服務支出83.4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總額27.15%;項目支出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總額2.6%。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1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83.48 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 0.16 萬元,增長 0.19 %。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3.5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3.5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4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輛,執法執勤用車 4 輛。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0 。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 1 個,涉及資金 8 萬元;納入績效目標批復試點的項目 個,涉及資金 萬元。
二、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說明部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總額和結構,及各項增減變化原因(增減變化數額及原因一定說明)。
2021年市森林公安局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
公務接待費3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
第三部分 樟樹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門預算表
至少八張表(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各部門結合單位自身的業務實際,對一些專業名詞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項目經費:指財政撥補助聘用人員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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