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樟樹市公安局。
樟樹市公安局為正科級建制單位,共有58個機構,其中內設機構36個,派出機構19個,行政單位2個,事業單位1個。正科級機構3個,副科級機構14個,其余均為股級建制。
本部門2021年年末實有人數422人,其中在職人員422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0人;年末其他人員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收入總計 14144.72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 0 萬元,較2020年減少302.57萬元,減少2.9 %;本年收入合計14144.72萬元,較2020年減少302.57萬元,減少2.9 %。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14144.72萬元,占 100 %;事業收入 0萬元,占0 %;經營收入0 萬元,占0 %;其他收入 0 萬元,占 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支出總計14144.7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14144.72 萬元,較2020年減少302.57萬元,減少2.9 %,主要原因是:規范了獎勵性工資;年末結轉和結余0 萬元,較2020年增加0 萬元,增長0 %。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3498.58萬元,占95.43 %;項目支出646.15 萬元,占4.57%;經營支出 0 萬元,占0 %;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 萬元,占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4144.72萬元,決算數為14144.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 %。 0 萬元,決算數為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14144.72 萬元,決算數為14144.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4144.72 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 9,878.16萬元,較萬元,增長5.88 %,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員。 2020年增加548.52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827.69萬元,較萬元,增長32.59 %,主要原因:新增省廳配發的25輛警車及其他費用。 2020年增加695.04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352.44 萬元,較2020年減少116.18 萬元,減少24.79 %,主要原因是:撫恤金減少。
(四)資本性支出440.28萬元,較2020年減少1289.6萬元,降低74.55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新建了兩個派出所和城市安全防護設施。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41.90 萬元,決算數為241.9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決算數較2020年減少100.19萬元,下降29.29%,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 萬元,決算數為0 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決算數較2020年增加0萬元,增長0%。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9.78萬元,決算數為19.78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較2020年增長3.78萬元,增長23.63%,2021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單位的檢查督導和兄弟單位的學習參觀,共計接待156批次,159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次、0 人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22.12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14.88 萬元,決算數為14.88 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決算數較2020年減少67 萬元,下降81.83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07.24 萬元,決算數為207.24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決算數較2020年減少36.89萬元,減少15.11 %,減少原因為:較上年度,提高了街面步巡警力,巡邏使用警車減少;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14.88萬元,決算數為14.88萬元,全年購置公務用車1輛;2021年度公車保有量8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6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3輛)。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267.97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相較于去年下降594.56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93.8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793.8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93.8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93.8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10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09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無。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10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涉及資金518.584萬元。
針對樟樹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在2021年度對緝毒專用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以達到促進經費使用,落實資金使用,確保專款專用,保證經費使用到位的作用。
將項目實際完成情況與申報的績效目標對比,從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續性等方面對項目績效進行量化、具體分析。其中:
1、項目的經濟性分析主要是對項目成本(預算)控制、節約等情況進行分析,嚴格按照預算規定內容支出項目相關經費,在日常經費支出中,保持節約謹慎支出原則,嚴格壓縮支出成本,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2、項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對項目實施(完成)的進度及質量等情況進行分析,項目經費支出,較好地促進我市禁毒宣傳活動的實施,能夠增加涉毒案件破案率。
3、項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從項目預期目標完成情況、項目實施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情況、項目環境效益及可持續影響情況、服務對象滿意度情況等方面進行分析,項目經費支出,較好地推動禁毒宣傳,涉毒案件辦理,對違法活動進行一定打擊,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違法犯罪行為發生。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經綜合考評,2021年緝毒工作經費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組評價為100分,總體績效評價為:優秀。
緝毒工作項目經費,部門預算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2021年樟樹市緝毒工作項目經費預算撥付200萬元。2021年樟樹市公安局緝毒工作項目經費共使用200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費75.8萬元、會議費0.4萬元、培訓費0.4萬元、辦公費10.6萬元、印刷費6.8萬元、郵電費0.2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7萬元、勞務費2.6萬元、專用材料費6.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87.76萬元。

(三)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在大要案件偵破和加強收戒方面。2021年禁毒大隊破獲“10.24”運輸毒品案,繳獲冰毒9805.4克,查處吸毒人員155人,在“贛鄱百日緝毒攻堅”行動中戰果顯著,我市排名全省第20名,全市第3名。
在日常禁毒宣傳方面。在中國禁毒微博、中國禁毒在線網絡媒體上發布《警方教您識別制毒加工廠》教學視頻,閱讀量達到十萬次以上,同時將該視頻在各鄉鎮(街道)、派出所轄區內的室外大屏幕不間斷播放。極大提高了社會各界對禁毒工作的認知度和關注度,進一步擴大了禁毒宣傳覆蓋面。組織開展全市青少年禁毒知識競賽,10至11月份,聯系市教體局召開全國青少年禁毒知識競賽部署暨培訓會,組織各中小學校負責毒品預防教育的管理員,持續推進各學校的全國青少年禁毒知識競賽網上答題事宜;經工作開展,達到了6個100,即平均分100,總分100,學校參與率、學生參與率、及格率、滿分率100%,成果顯著。
該項目屬于經常性項目,項目由樟樹市公安局組織實施,資金使用實行專款專用,沒有出現調整情況。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僅僅圍繞緝毒工作經費支出進行活動。
2、項目績效情況
(1)項目履職完成情況:
a、數量方面:組織禁毒宣傳次數26次。
b、質量方面:職能工作按質量完成。
c、時效方面:社區戒毒人員報到率 100%。
d、成本指標:日常公用經費的控制率100%
(2)項目履職效果情況:
a、經濟效益:加大禁毒宣傳力度,制作宣傳單頁、發放宣傳品,擴大宣傳效果完成。
b、社會效益:對轄區群眾宣傳教育普及率100%。
c、社會效益:吸毒人員管控比率100%
d、可持續影響:群眾對涉毒案件偵辦的滿意度100%。
(3)社會公眾和服務對象滿意度。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通過全局人員的共同努力工作,辦事更積極,態度 更熱情,使廣大群眾和服務對象更滿意, 滿意度達到了 100%的目標任務。
3、存在問題
我局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工作處于摸索階段,沒有專門的績效評價機構,缺乏績效評價專業人才。
4、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通過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我們 也發現了在資金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以后將不斷的改進和完善。二是加強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還有待提高,技術水平上還有待完善。希望市財政局多組織業務培訓,對我局多加強業務指導,促進我局不斷提升預決算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 管理制度,縣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 政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 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樟樹市公安局未開展活動,未取得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 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 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 以外的各項收入。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 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 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 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結轉到以后年度繼續 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 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 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 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 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 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 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 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 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 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 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 費用等。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指公安局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的工資保險等。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指公安各級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主要用水電暖 物業等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特別業務(項):指公安機關開展特別業務工作的相關支出。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事業運行(項):指公安機關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 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它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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