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糧食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是負責擬定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底計劃,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指導糧食產銷銜接和供需基本平衡。
(2是承擔全市糧食檢測和應急任務。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調控的具體工作,保障區域糧食安全,保證市內軍糧供應。
(3是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則。依照國務院頒布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行使行政執法權。負責糧食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執行糧食市場準入制度,審核糧食收購資格,核發和取消糧食收購許可證。負責對糧食收購、存儲、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是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全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以及地方標準;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糧食質量標準化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實施“放心糧油”工程。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 1個,包括:市糧食局機關。本部門2019年年末編制人數50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7人,工勤編制2人,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數2人,企業編38人,實有人數51人,其中在職人員51人。退休人員2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見附件)
二、收入決算表(見附件)
三、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見附件)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見附件)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收入總計351.59萬元,行政運行351.59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18年減少1309.41萬元,減少26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新建東站儲備糧(油)庫項目。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51.59萬元,其中行政運行351.59萬元。財政撥款占 100% ;事業收入0萬元,占0 %;經營收入0萬元,占0 %;其他收入0萬元,占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支出總計351.59萬元,其中行政運行374.4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351.59萬元,較2018年減少1309.41萬元,減少260%。主要原因: 2018年有新建東站儲備糧(油)庫。
本年行政運行351.59萬元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 131.99萬元,占37%;項目支出 219.6萬元,占63 %;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本年行政運行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34.81萬元,行政運行決算數為351.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行政運行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334.81萬元,決算數為 351.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05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資及五險一金繳費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主要原因是:……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行政運行基本支出351.59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27.51萬元,較2018年增加17.01萬元,增長15.3%。主要原因:本年度干職工增加了工資。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 2.95萬元,較2018年增加0.6萬元,增長2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費用。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1.53萬元,較2018年減少32.86萬元,減少80.07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單位退休人員去世領取撫恤金。
(四)資本性支出 0 萬元,較2018減少0萬元,下降 %,主要原因是:?!?/span>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6萬元,決算數為 0.052萬元,完成預算的 86.7 %,決算數和2018年基本持平。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萬元,完成預算的 %,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減少)0 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是:……。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6萬元,決算數為 0.052萬元,完成預算的86.7 %,決算數和2018年基本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0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 0萬元,決算數為 0萬元,完成預算的 %,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減少)0 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萬元,完成預算的 %,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減少)0 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是:……。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2.7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保持一致),較2018年減少0.3萬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加強開源節流與節約,壓縮了各項開支。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 1 個,二級項目 0 個,共涉及資金 219.6 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
組織對“建立縣級儲備糧調節機制所需貸款利息和保管經費”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19.6萬元。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選擇1至2個項目)
項目自評綜述:我市縣級儲備糧存糧數量為860萬公斤,為國標三等糧,農發行貸款2001.19萬元。目前分別儲存在劉公廟糧管所1838167公斤、臨江糧管所2080137公斤、薌溪糧管所2206172公斤、臨江國家儲備庫2022433公斤、樟樹市第三糧庫453091公斤。我市縣級儲備糧建立了《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對縣級儲備糧的收購、儲存、輪換、動用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形成了科學管理、調控有力、高效靈活、節約費用的管理機制;在日常管理中,實行了分品種、分倉位、分年限儲存和管理,做到了“一符”(賬實相符)、“三專”(專人、專倉、專賬)、“四落實”(數量、品種、質量、地點),確??h級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并確??h級儲備糧儲得進、管得好、調得動、用得上;對管理中存在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進行堅決查出。
根據樟財績[2019]3號文件精神,開展了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成立了績效評價工作組,制定績效評價工作方案,做到了支出預算科學合理,項目資金支出落實到位??h級儲備糧計劃的落實,對保證我市糧食市場供應、災害應急、軍供調備發揮積極作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縣級儲備糧:是我市糧食應急必備的物資保證,可以用于應對糧食明顯供不應求,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和重大自然災害及其它突發事件的發生。
二、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應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三、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 “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五、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應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應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一般公共服務(類)環保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局屬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務(類)環保事務(款)機關服務(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人員工資、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等后勤保障服務支出。
十二、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主要反應用于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去世人員撫恤金支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