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林業局(匯總)2024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林業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林業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林業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林業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市林業局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 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2.組織全市林業和草地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 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3.負責全市森林、濕地、草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執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和省級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監督管理草地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4.負責督管全市防沙治沙工作。組織開展沙化土地調查, 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竹)和藥用材以及風景林的培育和發展。
5.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 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6.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全市生態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管理工作。
7.推進我市林業和草地改革相關工作。擬定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實施意見并監督實施。擬定林業產 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
8.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種質資源普查,負責良種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
9.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0.承擔林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林業企事業單位的森林采伐和林產品加工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11.負責林業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監督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
12.監督管理林業項目資金和國有資產,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落實林業生態補償工作。
13.負責全市林業系統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要切實推動林業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創新, 全面推行林長制,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
(二)本單位內設 5 個職能股室,主要職責是: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人事、宣傳、 信息、黨建、信訪、綜治、安全、保密、工、青、婦、政務公開工作。
2.計劃財務股。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計劃財務監督管理; 負責各項財政資金、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信息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組織實施部門預算和預算績效管理工 作;負責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并監督工程建設資金使用 工作;負責監管林業國有資產,指導全市林業會計工作。
3.林政資源管理股(行政服務股、市林長辦公室)。負責 審核并監督全市森林資源使用情況;負責編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額,下達年度森林采伐量計劃,并監督執行;負責監督管理木竹加工行業和木竹運輸;負責全市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林業行政案件查處;負責林業行政服務窗口;負責組織全市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統計;負責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和利用規劃工作;負責林地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基層林業工作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生態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的管理;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調查,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工作; 負責全市濕地資源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監督管理全市濕地的開發利用;負責市林長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4.造林綠化辦公室(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編制全 市森林經營方案;負責組織、指導植樹造林、撫育改造、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指導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竹林、風景林的培育和發展;負責指導全市重點林業項目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古樹名木保護; 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林木種苗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負責國有林場相關管理;負責林業產業和生態扶貧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森林公園與森林旅游產業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5.災害防治辦公室。負責林業災害綜合防治相關工作; 負責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 指導全市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樟樹市林業局共有預算單位2個,包括林業局本級和 一 個二級預算單位:樟樹市試驗林場。
編制人數小計156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12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67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78人。實有人數小計399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144人,行政在職人數11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59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74人。退休人數小計255人,遺屬人數5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林業局2024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1)
第三部分 樟樹市林業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林業局部門收入預算總額為4965.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8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48.8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0.32萬元;其他收入912.5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01.74萬元;上年結轉190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3.16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林業局部門支出預算總額為4965.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88.9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782.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1.9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24.2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8.5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52.58萬元,資本性支出4.1萬元。項目支出2183.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30.97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農林水支出4011.5萬元;較去年減少480.4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0萬元,較去年增加254.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34.88萬元,較去年減少74.0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4.72萬元,較去年減少4.17萬元;生態保護支出144.16萬元,較去年增加144.16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624.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6.7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8.5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8.9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52.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9.11萬元;資本性支出4.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27萬元;其他支出3095.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0.81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林業局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2148.8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0.4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869.4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7.2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24.2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8.5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52.58萬元,資本性支出4.1萬元。項目支出279.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3.11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農林水支出1564.6萬元,較去年減少202.0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32.16萬元,較去年增加152.7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6.5萬元,較去年減少44.3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5.61萬元,較去年增加0.48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樟樹市林業局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樟樹市林業局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92.62 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 74.82 萬元,下降 45 %,主要原因是 響應政府過緊日子號召,厲行節約,嚴格控制開支 。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4.1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4.1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4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 4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0 。
(九)林長制項目情況說明(重點項目)
1.林長制護林員工作經費項目
(1)項目概述:完成林長制體系建設,確保重點生態區域專人管理、責任到位,提高我市森林覆蓋率, 保護森林資源。
(2)立項依據:樟府辦抄財字(2020)318號,樟府辦抄財字(2020)91號。
(3)實施主體:樟樹市林業局林政股
(4)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領導小組和工作機制,制定城鄉林業發展規劃和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規劃,對森林資源進行綜合評估,明確保護重點和管理措施。加強對森林資源的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完善森林資源信息化管理系統,推動科技創新,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5)實施周期:本年度
(6)年度預算安排:16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1.完成林長制體系建設,確保重點生態區域專人管理、責任到位,提高我市森林覆蓋率, 保護森林資源。2.掌握森林資源消長動態,科學經營森林,并提高森林經營水平。3.行政執法、法治宣傳及專業培訓工作建設。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林業局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 8.1 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費 4.1 萬元,比上年減 6.82 萬元,主要原因是:響應政府過緊日子號召,厲行節約,嚴格控制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4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費 0 萬元,比上年增(減) 0 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按現行管理制度,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 “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工資福利支出:指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福利支出。
十一、商品和服務支出:指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租賃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十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指單位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
十三、“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五、森林病蟲害防治:指用于防控森林樹木病蟲害及疫病監測、預報、預防、控制、檢疫、防疫所需的儀器、設施、藥物、疫苗、種苗、防治、撲殺補償及勞務補助及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檢測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林長制:是指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構建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制體系,各級林長負責指導本責任區內森林資源保護發展工作,協調解決森林資源保護發展重大問題,依法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
十七、森林防火:指為了有效預防和控制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保障生態安全,利用經費建設完善的森林防火設施,包括消防通道,防火林帶,消防工具等提高森林防火的基礎條件。
樟樹市林業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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