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5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我單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和法規。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城市綠化方面、市政管理方面、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市區內建筑管理方面、市區內房地產管理方面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建筑和公用設施方面、市區內環境保護對環境噪聲、餐飲業油煙管理方面、市區內非機動車輛和機動車輛在人行道上亂停亂放行為、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經營管理方面、市區內人民防空管理方面、市區內預拌混凝土管理方面、市區內對無照流動商販管理方面、文化市場管理方面在固定文化娛樂場所宣揚淫穢、色情、迷信行為、市區內違法在公共場所辦喪事行為等法律、法規、規章。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本級。
編制人數小計81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81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84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79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79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0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4人,遺屬人數1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5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單位收入預算總額為1798.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1.8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98.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8.13萬元;其他收入2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9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單位支出預算總額為1798.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減少221.87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498.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1.8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434.3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6.7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99萬元,資本性支出1萬元;項目支出3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98.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21.8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111.6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5.2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7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531.1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64.7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0.0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6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434.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3.2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6.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9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6萬元;資本性支出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7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單位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1598.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8.13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98.0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6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5.2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331.1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0.06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498.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1.8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434.3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6.7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99萬元,資本性支出1萬元。項目支出3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9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單位不是行政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單位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1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單位共有車輛9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1輛,執法執勤用車8輛。
2025年單位預算沒有安排購置車輛,沒有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項目情況說明
城管大隊日常基本運轉工作經費項目
1)項目概述
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性質特殊,工作任務重,工作范圍廣,城市管理覆蓋全市中心城區,執法執勤車輛運轉頻率高,隊員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是常態,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城管隊員工作積極性,解決城管大隊日常運維經費而設立的項目庫。
2)立項依據
為了保障大隊日常基本運轉正常,根據樟府辦抄財字(2024)498號)文件,及2025年市財政局審核,給予日常基本運維費100萬元整。
3)實施主體
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4)實施方案
為保障城管大隊正常運轉,不斷加強城市管理工作,全年安排隊員對城區違法建設亂搭亂建、三輪車、兩輪摩托車、電動車亂停亂放、“牛皮癬”等進行日常巡邏等工作。
5)實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為期1年。
6)年度預算安排
年度預算安排城管大隊日常運維經費100萬元。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樟樹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11.67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1萬元,比上年減2.95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公務接待。
公務用車運行10.67萬元,比上年增10.67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用經費新增調整。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指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三)事業單位醫療支出:指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
(四)住房公積金支出:指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城市管理:是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在不同行政關系影響下,以城市這一空間、經濟、社會系統的運行為對象的治理活動。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這個開放的復雜巨系統為對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為基礎,運用決策、計劃、組織、指揮等一系列機制,采用法律、經濟、行政、技術等手段,通過政府、市場與社會的互動,圍繞城市運行和發展進行的決策引導、規范協調、服務和經營行為。
(二)市容市貌:是指由城市道路、建(構)物、園林綠地,戶外廣告及標志、夜景燈飾、施工工地、水域環境和環境衛生等所構成的城市景觀。
(三)“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