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市政協九屆屆四次會議第48號提案的答復
王秋蘭委員:
您在市政協九屆屆四次會議期間提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文明養犬的建議”的提案,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已交我局辦理,現答復如下: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養犬的居民也逐漸增多。但如果不對它們加以約束和管理,就會帶來噪音、污染、傷人等諸多社會問題。養犬行為反映了我們的文明素質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一是遵守法規,依法養犬。我局協調相關職能部門盡快出臺《樟樹市養犬管理條例》等文件,依法主動辦理養犬登記和安全免疫手續,不違規飼養烈性犬、大型犬,不虐待、遺棄犬只,不在非法交易場所交易犬只,自覺接受養犬管理部門的管理。二是創新犬類管理模式,建立多職能部門聯動機制。外出遛犬時請為犬只束上犬鏈,由成年人牽領,主動避讓他人,避免犬只近距離接觸兒童、老人、孕婦等人群,避免傷人、打斗等意外發生。不攜犬進入機關、醫院、學校、體育場館、影劇院、餐飲服務等公共場所,不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出租車時應征得駕駛人同意。犬只不慎咬傷他人時,養犬人應主動送傷者到醫療機構救治。加強重點公共區域的巡查頻次,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三是發動宣傳,衛生養犬。外出遛犬時請隨身攜帶衛生紙、鏟子、紙袋等物品,及時清理犬只糞便,不攜犬或放任犬只踐踏生活小區、休閑場所等公共草地,維護潔凈優美的城市衛生環境。要按照犬類防疫的有關規定,做好疫病預防,定期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為犬只進行健康檢查,防止人畜共患傳染疾病發生。關于對您的提案意見我們會逐級向有關部門反映。
衷心感謝您對樟樹市公安局的關心支持。
樟樹市公安局
2024年7月4日
聯系單位及電話:樟樹市公安局辦公室 7324009
抄送:市政協常委選舉任免聯絡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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