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濤委員:
您在市政協九屆四次會議期間提出“關于引進共享單車的建議”的提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已交我局辦理,現答復如下:
提案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視,召開班子會議,明確按分工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辦理回復工作。
一、基本情況
1.我市老城區道路狹窄,道路資源相對緊張,可供電動車停放的位置不足,推廣共享單車容易加劇城區市容秩序混亂局面。早在2013年就有共享單車經營企業來我市聯系開辦共享單車業務,我局也高度重視,并邀請規劃、交警、交通等部門就共享單車事宜進行商議,由于我市城區規模較小,城區街道路面較窄等其他緣由,故暫未考慮引進共享單車。
2.我市城區人員密集,電動車數量較多,交通壓力大。創文以來我市已花費大量精力多次對城區現有的電動車進行集中整治,保持道路整潔有序。引進共享電動車容易亂停亂放,嚴重影響城市市容市貌并增加城市管理的壓力,不利于我市正在開展的創文創衛工作。
3.共享電動車隨意使用,安全性無法保障。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目前數據顯示,共享電動車在全國投放以來,出現民事案由判例411例,刑事案由352例。其中有較多案例中存在未成年人使用共享電動車,造成事故。我市未成年人數較多,且共享電動車車速較快,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無法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二、處理意見
為方便市民出行,我市已實行“一元”公交,且年滿65周歲人員可到利民公交公司辦理城區免費乘車證,公交線路也隨著城區的擴展進行逐步調整,目前,我市城區已投入61輛公交車,10條線路,市民出行500米即可乘座公交車。
鑒于以上情況,建議暫不考慮引進共享單車、電動車。今后,我局將根據城市的發展,設施的完善,待城市條件成熟后,隨著共享電動車管理模式的提升,再行建議引進。
衷心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市城管局7364656
抄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市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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