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東賢委員:
您在市政協九屆三次會議提出的“關于推進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營造良好林下經濟發展環境方面的建議。我市做法主要有兩點: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林業用地緊張的情況下,鼓勵農戶、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在林下套種草本中藥材,對于油茶幼林(林齡小于1-4年)可間種適宜的一年生草本中藥材,可分年度分別申報油茶資金補助和中藥材資金補助;對符合種植要求的,允許在油茶成熟林(林齡大于8年)下套種中藥材,可按照一年生草本200元/畝,多年生草本400元/畝的補助標準,對符合種植條件的積極申報森林藥材省級補助資金。二是培育林下經濟示范基地。我市鼓勵龍頭企業通過土地流轉、土地入股等方式與農戶合作,積極培育示范良好、帶動能力強的林下經濟示范基地。2021年,經過省級林下經濟示范基地動態監測,樟樹市有2家企業繼續被作為省級林下經濟示范基地,分別是樟樹市試驗林場和樟樹市江枳殼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同時,江西茂悅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在店下鎮建成百畝白芨種植基地和千畝黃精種植基地,有效帶動了周圍群眾發展林下經濟。
二、關于對林下經濟發展作出科學規劃,進而推動林下經濟快速發展方面的建議。目前我省各級政府部門已出臺相關文件,大力扶持發展林下經濟產業。2022年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推進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重點推進林下種養業量質提升,提出到2027年,全省林下種植、林下養殖利用林地面積分別達到1000萬畝,其中森林藥材種植面積達到200萬畝以上,產量50萬噸,產值200億元;2022年宜春市林業局印發《宜春市關于推進林下經濟、油茶、竹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劃以樟樹、銅鼓、上高為重點,發展森林藥材,因地制宜推廣林藥、林菌、林果、林花、林糧等多種森林復合經營模式。2023年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樟樹市中藥材種植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確要求進一步提升道地藥材“三子一殼一皮”品牌影響力,以推進種源良種化、種植規范化、經營產業化、管理科學化、戰略品牌化為工作重點,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逐步規范中藥材種植,打造全國中藥材一流品牌。
三、關于林下經濟產業投入方面的建議。樟樹市主要在三個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一是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大力發展中藥材種植及種苗基地建設。對新建連片面積100 畝以上枳殼、吳茱萸、黃梔子及其他木本、藤本及多年生草本中藥材的,按照《樟樹市加快中藥材種植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樟府辦〔2022〕12號)有關政策執行;對新建連片、利用村莊房前屋后和道路兩旁栽種樟頭紅的,獎補1000元/畝,按照每畝40株折合面積進行獎補,分三年到位,第一年400元、第二年300元、第三年300元;對已認定的樟頭紅種苗繁育生產基地,新建連片面積5畝以上,獎補3萬元/畝,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獎補到位。二是加大林業貼息貸款政策扶持力度。貼息貸款申報范圍為從事油茶種植、營造林、森林撫育、森林藥材種植等林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貸款,貼息率按不超過3%據實貼息。由企業申報,縣區初審,市級復審,2022年共1家企業(個人)申報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項目35.71萬元。三是加強林下經濟技術指導。樟樹市不定期開展油茶、森林藥材種植科技培訓活動。樟樹市林業局科技推廣站每年開展3次以上的科技培訓活動,重點講解油茶以及森林藥材的種植、施肥、修枝、病蟲害防治,各企業、林農積極參與,有效地提高了林農森林藥材種植技術。
四、關于拓寬林下經濟發展方式和種植品種的建議。一是江西省林業局關于森林藥材種植相關政策。江西省林業局印發的森林藥材產業重點發展品種名錄中可以申請補助木本森林藥材22種,草本森林藥材品種(含菌類)30種,但文件中補充除補助品種目錄以外的,但確需引導發展的森林藥材品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每年經省林業局研究確定是否給予補助,原則上一年內不得超過3個品種。品種分類按其生物特性和經營性質判定。二是樟樹市的中藥材相關政策。除規定補助的中藥材外,其他特殊品種類中藥材按“一事一議”另行確定獎補標準。
五、關于動物藥材養殖的建議。目前樟樹市的林下經濟主要以林下種植為主,包括油茶種植和森林藥材種植,相關的政策補貼文件也以油茶、藥材為主,盡管林下經濟包含林下種植、林下養殖等方面,《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也要求充分利用林下空間積極發展生豬、家禽、牛羊、蜂等林下養殖和林下飼草種植,責任單位為農業農村部門,因此,我單位也會積極與農業農村部門協商溝通,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積極爭取相關補助資金。
衷心感謝您對我市林下經濟工作的關心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樟樹市林業局 0795-733383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