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日,樟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江西沃寶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產品抽檢不合格線索,并于2025年12月12日對其立案調查,經查明:1.當事人生產經營的運動營養食品雙鈣+VD 特膳飲(補充能量類),商標:媽咪愛小叮當,規格型號:300ml(15ml/袋×20 袋)/盒,生產日期:20240903,經遵義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遵義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檢測并出具的《檢測報告》(№:JDS202520132)顯示,檢測項目維生素D,計量單位μg/每日,標準指標:1.5-10,實測值:未檢出(定量限:0.10μg/100g),單項判定不合格。2.當事人生產經營的運動營養食品雙鈣骨膠原蛋白肽 液體飲草莓味(補充能量類),商標:嬰合堂,規格型號:360ml(15ml/袋×24 袋)/罐,生產日期:20251103,經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測并出具的《檢測報告》(№:SN2501030)顯示,檢測項目維生素D,計量單位μg/每日,標準指標:1.5-10,實測值:16.8μg,單項判定不合格。3.當事人生產經營的運動營養食品雙鈣+D3特膳飲(補充 能量類),商標:妍佑康,規格型號:300ml(15ml/袋×20 袋)/罐,生產日期 20250403,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檢測并出具的《檢測報告》(№:912500001318)顯示,檢測項目維生素 D,計量單位μg/每日,標準指標:1.5-10,實測值 0.334μg,單項判定不合格。上述三個涉案產品維生素 D 檢驗結果均不符合 GB 24154-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 附錄 A 可選擇添加的營養素及含量要求“運動營養食品可以添加表 A.1 中的一種或多種營養素,其含量(以每日計)應符合表 A.1 的要求。 表 A.1 運動營養食品可添加的營養素種類及 含量 種類:維生素 D/μg ,含量(以每日計)1.5-10”的 要求。
當事人生產經營的涉案食品維生素 D 項目均不符合 GB 24154-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運動營養食品通則》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構成了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二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
一、沒收違法所得1067.28元
二、處罰款95000元
三、責令停產停業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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