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觀上鎮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觀上鎮政府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觀上鎮政府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觀上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抓好基層黨組織各項制度建設,統籌抓好基層黨建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兩個責任”,落實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強農村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黨建引領基層體系,強化基層治理平臺建設,進一步增強黨在農村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二)推進區域協調發展。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推進鄉村綠色發展,打造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宜居庭院;深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健康文明新風尚;構建鄉村治理體系,提升農村社會治理水平;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增強貧困群眾獲得感;深入推進農業農村改革,增強鄉村振興內生動力。
(三)加強公共管理。實施綜合管理,落實轄區內集鎮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經濟發展、綜合執法、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加強財稅管理,負責觀上鎮本級財務以及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稅收征管工作,指導監督村級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四)加強公共安全。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汛、防火、防災減災救災、防疫、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強“全要素網格”建設,落實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綜合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作用,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五)加強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移民、扶貧、民政、教育、體育、文化、旅游、衛生健康等方面相關政策。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建立健全群眾辦事一次辦結機制;推進觀上鎮便民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深化“全科受理”“一窗辦結”改革,提升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六)領導基層自治。領導村(居)民委員會、業委會建設,健全自治平臺,推進村(居)民委員會自治;組織村(居)民和單位參與村(居)社會建設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推進村(居)務公開、財務公開。
(七)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村(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村(居)委治理,引導轄區內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轄區發展服務。
(八)做好國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審批服務執法賦權事項。
(十)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樟樹市觀上鎮人民政府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觀上鎮人民政府本級。
編制人數64人,其中:行政編制24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40人。實有人數61人,其中:行政人員23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38人。退休人數12人,遺屬人數2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觀上鎮政府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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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門收入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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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支出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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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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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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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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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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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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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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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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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樟樹市觀上鎮政府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觀上鎮人民政府收入預算總額為661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907.5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61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684.44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樟樹市觀上鎮人民政府支出預算總額為661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907.52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29.7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82.4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47.0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4.2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5.54萬元,資本性支出2.8萬元。項目支出56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19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85.4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50.78萬元;教育支出25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0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18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8.1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7.5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2.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5萬元;節能環保支出2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81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68.66萬元;農林水支出18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8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3.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4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0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847.0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4.2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2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5.5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2萬元;資本性支出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8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樟樹市觀上鎮人民政府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6619.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907.52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85.49萬元,教育支出250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18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8.1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2.3萬元,節能環保支出2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810萬元,農林水支出18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3.8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29.7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82.4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47.0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4.2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5.54萬元,資本性支出2.8萬元。項目支出569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19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樟樹市觀上鎮人民政府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樟樹市觀上鎮人民政府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67.07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8.06萬元,下降10.73%,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縮開支。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24.9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2.8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1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 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2輛,清潔用車2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實有賬戶資金額度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 在2025年度支付我單位城鄉環境整治支出,改善農村生活條件,提升農民生活幸福感。預期產出:支付環境整治等支出。預期效果:改善農村生活條件,提升農民生活幸福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2)立項依據
根據上年支出測算。
3)實施主體
樟樹市觀上鎮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
按預定方案執行。
5)實施周期
本年之內完成。
6)年度預算安排
年度預算總額499萬元。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樟樹市觀上鎮政府"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32.8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0萬元,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25萬元,比上年增13.11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預算年初未全額編列,年中追加預算,導致本年度預算比上年增13.11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7.8萬元,比上年增5.8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預算年初未全額編列,年中追加預算,導致本年度預算比上年增5.8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我鎮收到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5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4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