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事處2023年部門(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事處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事處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事處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事處 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根據《關于重新核定各鄉鎮單位編制的通知》,我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國家制定的法令、法規、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并報告執行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二)制定并落實本行政區域的經濟計劃和措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及其他經濟保持平衡協調發展,全面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三)承擔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管理、監督及增值保值責任;保護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財產,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應有的自主權,監督企業和各種經濟聯合體、個體戶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經濟合同
(四)開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宣傳教育,保障公民的權利;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加強村鎮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來流動人口,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調解民間糾紛,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五)制定社會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發展教育、衛生、科技、民政、廣播電視、文化、體育事業;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和其他各類教育;加強計劃生育工作;推進社會保障、社會福利事業和養老保險工作,做好勞動管理、科普、老齡及宗教、僑務等工作。
(六)加強鎮級財政的監督和管理,按計劃組織、管理鎮財政收入和支出,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政策,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統計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事處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張家山街道辦事處本級。
編制人數75人,其中:行政編制32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43人。實有人數76人,其中:行政人員34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 42人。
第二部分 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事處 2023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表:部門預算公開表,不涉及數據的支出表用空表反映)
第三部分 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事處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部門收入預算總額13868.2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為1579.55萬元,上級補助收入為12227.01萬元,上年結余61.7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2950.93萬元增加7%。
(二)支出預算情況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2023年部門支出預算總額13868.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217.5萬元,公共安全支出317萬元,教育支出234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86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7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1.7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33.7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96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648萬元,農林水支出2705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37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35.79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2590.93萬元增加7%。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641.2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90.3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27.5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5.2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72萬元、上年結轉支出61.71萬元;項目支出12227.01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2023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1579.5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98.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1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7.1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850.93萬元增加85%。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579.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28.6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27.5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45.2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72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3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 245 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減少 12 萬元,下降 5 %。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112.16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112.16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 2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2 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沒有安排購置 。
(九)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事處項目情況說明
(詳見附表: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及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樟樹市張家山街道辦事處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0.22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預計不會發生公務出國事項。
公務接待費10.22萬元,比上年減少0.2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開支。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需購置公務用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2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業支出: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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