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出臺目的
進一步嚴肅村級財經紀律,完善村級各類管理制度,確保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農村繁榮、穩定的局面,結合我鄉村級管理的現狀,鞏固和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2、政策出臺依據
根據《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的意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23〕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意見。
3、工作目標
1.完善村財務管理的現實要求。在年度核查過程中,各村財務管理中存在財務開支審批不規范、財務執行缺乏有效監督等問題。這些困難和問題,必須要通過操作性強的制度來約束和規范。
2.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加快發展的必然要求。村級財務管理的進一步規范,民主理財的制度的進一步落實,村財支出的更加透明,不僅維護農民利益,也將進一步緩解干群關系,增進群眾對村干部的信任與支持,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和加快發展。
4、主要內容
1.規范村級收入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承包、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承包、租賃及資產轉讓等項目流程需要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并自行登記做好各類收繳臺賬;各類收入的收繳結算必須符合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納入賬內核算;村級的承包、租賃或其他收入,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等。
2.規范支出管理:村級的各類支出,堅持“量入為出、厲行節約、標準從嚴、公開透明、管理規范”的原則,必須按照程序進行審批;村級各類支出憑證必須符合法定要求,所有的收支項目應當及時結報,結算撥付資金應當按照嚴格的流程進行才能予以審批,鎮政府“村賬鄉代理核算中心”要加強對村級支出原始憑證真實、有效、合法性的審核把關。
3.村級集體資產管理:資金管理,村級集體資金一律由鎮經濟發展辦代為管理,存入指定銀行,分村單列賬戶核算;資產、資源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建立資產、資源管理制度,落實專人管理;村級所有集體資產必須登記入冊,按規定建立固定資產、庫存物資明細賬和低值易耗品的登記簿,建好臺賬,所有財產物資必須納入賬內核算;每年定期對集體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盤盈盤虧均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做到賬實相符等。
4.村級建設項目管理:村(居)委建設項目要量力而行,未經鎮政府批準不準通過借款進行項目建設,專項撥款項目要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自籌資金建設項目要經村(社區)黨支部會和村民代表大會集體討論,項目的進展應當參照文件具體要求來實施。
5.非生產性開支管理:村級非生產性支出堅持“量入為出、厲行節約、標準從嚴、公開透明、管理規范”的原則,從嚴從緊控制。嚴禁變相列支和舉債列支村級非生產性支出。
6.村務公開管理:村務公開是村級經濟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各村要按照要求,堅持按時將村務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7.村級財務審計監督管理:店下鎮內審室、店下鎮三資辦是村級內部審計的職能部門,應承擔村級內部審計的職責,要積極開展村級內部審計工作、進行不定期的重點審計和專項審計。
8.村賬鄉管:在全鎮范圍內實行村賬鄉管,做到“五不變”原則,即:村集體資產所有權、資產收益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和財務核算主體不變。
解讀人:甘思恒
聯系方式:0795-78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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