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章 基礎環境
第一節 “十三五”發展回顧
第二節 “十四五”發展機遇
第三節 “十四五”主要挑戰
第二章 總體思路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發展原則
第三節 奮斗目標
第三章 戰略任務
第一節 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第二節 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第三節 加強兒童福利體系建設
第四節 加強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建設
第五節 加強社會組織和慈善社工隊伍建設
第六節 完善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服務
第四章 重大項目
第一節 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第二節 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工程
第三節 城鄉社區綜合管理體制改革工程
第四節 殯葬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工程
第五節 民政人才素質提升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推進民政法制建設
第二節 推進各項政策措施
第三節 加大民政資金投入
第四節 優化公共服務能力
第五節 加強基層能力建設
第六節 推進民政職能化建設
樟樹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為進一步做好民政工作,促進全市民政事業穩步可持續發展,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 基礎環境
第一節 “十三五”發展回顧
“十三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上級民政部門的精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民政系統認真貫徹落實《樟樹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宜春市民政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狠抓《樟樹市民政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落實,全市民政事業取得豐碩成果,在維護社會穩定、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市民政局2019年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評為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被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評為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先進集體。
——社會救助水平穩步提升。一是民生指標大幅提升。全市共保障城鄉低保對象3.4萬人(城市1.5萬人、農村1.9萬人),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455元提高到660元,年均增長11.59%;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245元提高到395元,年均增長16.73%。全市共有五保對象1341人,在院集中供養356人,集中、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3660元、3120元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6060元、4800元,年均分別增長13.11%和10.77%。建立健全了城鄉低保標準、臨時物價補貼與物價指數相協調的動態調整機制。五年全市實施城鄉醫療救助72184人次,發放醫療救助金5865.84 萬元。二是社會救助體系不斷完善。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平臺,啟動與金融系統和證券公司間的數據查詢,全面推進低保、臨時救助、特困供養等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常態化核對;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探索建立“救急難”試點工作機制,實現“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有效保障了因病、因災、因突發事件等造成臨時生活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大力開展失能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和集中照料護理工作,落實失能照料護理經費;大力實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設,一方面加強硬件設施建設,大力實施敬老院失能護理服務設施改造和消防安全設施改造;另一方面加強軟件設施建設,不斷提高管理服務人員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為困難群眾提供優質高效服務;聚焦貧困群眾精準幫扶,強化社會兜底保障,堅決打贏農村脫貧攻堅社會保障兜底脫貧攻堅戰和深入推進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工作。
——養老和社會福利事業成效顯著。“十三五”期間,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滿足老年人持續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一是養老政策體系建立健全。先后出臺《關于印發<樟樹市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2019年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樟樹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的通知》,貫徹落實江西省委組織部等5部門《關于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十條措施的通知》文件,全面構建滿足農村老年人需求的新時代農村養老服務體系。2016年以來,安排市本級福彩公益金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進行建設補助、運營補助資金261萬余元。二是居家養老服務有效推進。加大項目建設,全市建成城鎮社區、農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20個和59個,分別比2015年增加17個、50個,累計為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空巢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6萬余人次。城市日間照料場所和農村日間照料場所覆蓋率分別達55.8% 、44.26%。三是養老機構建設持續鞏固。加大養老設施建設,總投資5400余萬元建設的市綜合福利服務中心2017年8月投入使用,設有養老床位350個,孤殘兒童床位50個,失能護理床位100個。全市共建有養老機構23所,其中公辦養老機構17所,民辦養老機構6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79個。全市養老機構共設有床位4495張,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48張,全市供養人數2900余人。四是社會福利事業加快發展。在全省率先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穩步推進適度普惠性兒童福利制度建設試點。加強孤兒、困境兒童動態管理,保障殘疾人基本權益,“十三五”期間,發放孤兒及困境兒童補助3574萬余元,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3384萬余元;慈善救助暖人心,持續開展慈善“助學”“慈善情暖萬家”等活動,積極打造樟樹慈善品牌;福利彩票發行迅速增長,五年累計銷量1.484億元,籌集公益金3280.1萬元,與“十二五”時期相比,增幅分別達37.5%、202.5%,福利彩票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的公益作用日益凸顯。
——社會事務管理有新突破。一是區劃地名穩推進。建立地名數據庫,以地名網站、電話、導航屏為載體的地名信息服務項目相繼投入使用。深入推進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持續開展鄉界聯檢工作,加強平安邊界建設。二是殯葬服務大提升。殯葬設施日益完善,建成殯儀館1家、市級公益性公墓2家、鎮村級農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32處。引進專業遺體美容師,提升殯儀服務質量,大力推進惠民綠色文明殯葬,火化率和節地生態安葬率都達到了100%。三是救助服務顯溫情。堅持“自愿受助,無償救助”的方針,組織開展流浪乞討人員尋親返鄉、站外托養和醫療救助管理服務工作,著力提升救助服務水平。“十三五”以來,累計救助流浪乞討人員5910人次,發放價值265萬元救助物資。四是婚姻登記全天候。實施全民免費婚姻登記制度,全面推廣預約登記和免費頒證服務,落實365天不休息和中午錯時延時服務,確保婚姻登記服務不間斷。“十三五”期間,依法辦理婚姻登記31554對,及時挽救了351對即將失散的家庭,便民服務獲得群眾一致好評。
——民政能力建設和基層社會治理有新發展。一是基層民政能力建設得到加強。下發并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民政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并對辦公場所、人員配置及硬件設施等提出明確要求,市財政每年安排90萬元民政事業經費,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切實解決我市基層民政能力建設在人員、經費、場所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進一步提升了基層為民服務效能。二是基層民主建設不斷加強。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契機,嚴格第十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紀律和標準,對全市1184位“兩委”候選人進行了嚴格聯審,依紀依規取消40人候選資格,基層政權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三是社會組織管理持續深化。落實“放管服”要求,簡化審批材料、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全市依法登記注冊社會組織數227個,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3.8個;開展社會組織年檢,清理“僵尸社會組織組織”36個;鞏固社會組織“兩個覆蓋”成果,引導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累積落實扶貧資金500多萬元,幫扶貧困群眾10000余人。
總體上看,我市民政事業實現了持續健康發展,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一是民政管理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加強,與社會服務社會化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機構改革后,鄉鎮(街道)不再保留專門民政服務機構,統一納入到社會事務辦公室,難以確保有足夠專職人員從事民政業務,存在民政服務效能下降的風險;二是養老服務產業發展不足,難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需求。當前農村互助養老體系正有效覆蓋,但是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面臨嚴重不足,存在較大短板,缺乏規范統一的公司化管理運作,需要引進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專業化公司;三是社工人才隊伍建設培育不夠,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社區治理和社會服務對專業社工人才的需求;四是一些民政干部的思想觀念和工作能力,與新時期民政工作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
“十三五”時期民政事業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
||||
主要項目及指標 |
2015年 |
2019年 |
年均增長率(%) |
|
一、經費保障 |
||||
民政事業費支出(億元) |
1.9 |
2.49 |
7.0 |
|
二、社會救助 |
||||
城鎮低保 |
保障人數(萬人) |
1.5075 |
0.2883 |
-33.9 |
保障標準(元/人·月) |
455 |
660 |
9.7 |
|
補助水平(元/人·月) |
290 |
410 |
9.0 |
|
農村低保 |
保障人數(萬人) |
1.7762 |
1.9548 |
2.4 |
保障標準(元/人·月) |
245 |
395 |
12.7 |
|
補助水平(元/人·月) |
165 |
285 |
14.6 |
|
農村五保 |
集中供養標準(元/人·年) |
3660 |
6060 |
13.4 |
分散供養(元/人·年) |
3120 |
4800 |
11.4 |
|
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 |
21.3 |
26.7 |
5.8 |
|
精減退職 |
城市(元/人·月) |
335 |
455 |
8.0 |
農村(元/人·月) |
295 |
415 |
8.9 |
|
救助管理站(個) |
1 |
1 |
0 |
|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個) |
1 |
1 |
0 |
|
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人次數(萬人次) |
0.691 |
|||
三、行政區劃 |
||||
鄉鎮(街道辦事處)總數(個) |
19 |
19 |
0 |
|
其中:街道辦事處數量(個) |
5 |
5 |
0 |
|
鄉鎮數量(個) |
14 |
14 |
0 |
|
鎮占鄉鎮總數比% |
71.4 |
71.4 |
0 |
|
四、基層政權 |
||||
村民委員會(個) |
241 |
242 |
0.1 |
|
社區居委會(個) |
51 |
55 |
1.9 |
|
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個) |
27 |
31 |
3.5 |
|
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個) |
241 |
242 |
0.1 |
|
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率(%) |
40 |
60 |
10.7 |
|
村民委員會選舉參選率(%) |
92 |
94 |
0.5 |
|
女性成員占村委委員比例(%) |
20 |
30 |
10.7 |
|
城鄉社區志愿者(萬人) |
1.2 |
2.4 |
18.9 |
|
五、社會組織 |
|
|
|
|
社會團體(個) |
82 |
117 |
9.3 |
|
基金會(個) |
/ |
/ |
|
|
民辦非企業單位(個) |
64 |
110 |
14.5 |
|
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數量(個) |
2.7 |
3.8 |
8.9 |
|
六、社會工作 |
||||
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者(人) |
12 |
84 |
62.7 |
|
每萬人擁有社會工作人才(人) |
0.19 |
1.39 |
64.5 |
|
七、社會福利 |
||||
城鎮“三無”人員供養標準(元/人·月) |
600 |
835 |
8.6 |
|
全市養老機構床位數(萬張) |
0.2939 |
0.4995 |
14.2 |
|
其中:民營養老機構床位數(萬張) |
0.0775 |
0.1367 |
15.2 |
|
主要項目及指標 |
2015年 |
2019年 |
年均增長率(%) |
|
每千名老年人擁有床位數(張) |
39 |
48 |
5.3 |
|
集中供養孤兒保障標準(元/人·月) |
1100 |
1350 |
5.3 |
|
社會散居孤兒保障標準(元/人·月) |
700 |
950 |
7.9 |
|
福利彩票銷售額(億元) |
0.3753 |
0.4834 |
6.5 |
|
慈善募集款物(億元) |
0.004 |
0.008 |
18.9 |
|
慈善救助項目(個) |
2 |
4 |
18.9 |
|
八、社會事務 |
||||
火葬區遺體火化率(%) |
15.7 |
100 |
58.9 |
|
城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數(處) |
7 |
35 |
49.5 |
|
婚姻登記合格率% |
100 |
100 |
0 |
第二節 “十四五”發展機遇
“十四五”時期的全市民政工作,必須深入分析當前面臨的基本形勢和任務要求,把握發展態勢,明確發展方向和機遇。
充分認識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經過“十三五”時期發展,我省在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經濟結構調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驅動發展等方面俯首細作,經濟穩中向好,經濟總量突破2萬億,人均GDP超過4萬元,進入工業化中后期和上中等收入階段,呈現出產業結構優、發展動能新、質量效益高、消費內需足等良好態勢。江西發展速度躋身“全國第一方陣”,樟樹經濟高質量發展基礎扎實,2019年我市再次進入“第十九屆全國縣域經濟與縣域綜合發展”榜單,位列第71位,為我市未來五年帶來極好的發展前景。但與此同時,在國內外復雜嚴峻的經濟形勢下,我市既面臨穩增長與提質量的雙重壓力,也面臨轉動能與調結構的雙重挑戰。民政工作必須要從省、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出發,把握新規律,適應新常態,展現新作為。
充分認識社情變化。伴隨著經濟結構發展轉型加速,社會訴求更加多樣,社會活力進一步增強,社會矛盾的關聯性、易變性、敏感性、對抗性強,正確處理的難度增大,適時化解的要求變高。民政部門在變革進程中,需要通過“三社聯動”,實現“社區建設、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資源共享、相互促進,形成政府與社會之間互聯、互動、互補,實現社會治理創新;需要積極面對人口老齡化趨勢,以及“未富先老”的基本市情,建立健全相關政策,解決家庭在婚姻、救助、老年人養護和家庭收養、婦女和兒童權益保護等方面后顧之憂,提高家庭發展和抗風險能力,為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基礎保障;需要進一步完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增強基層民主活力,維護人民民主權利,發揮好城鄉居民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努力實現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需要解決好在城鎮就業居住但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社會救助、婚姻收養殯葬等基本公共服務問題;需要優化全市行政區劃格局,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促進民政工作由城鄉二元分割加快走向城鄉一體化統籌等。
第三節 “十四五”主要挑戰
中央高度重視民政工作。特別是2019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專門對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近年來民政事業取得的成績,系統闡述做好民政工作的宗旨性質、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科學回答了新時代如何定位民政工作、如何做好民政工作這一根本問題。省委、省政府把民政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會議明確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牢記職責使命,奮力開創新時代全省民政事業發展新局面。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既為“十四五”時期我市民政事業改革發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動力,又對新時期我市民政事業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時也要清醒看到,當前我市的民政工作還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在弱有所扶方面,助力脫貧攻堅任務依然艱巨,城鎮貧困人口幫扶還需采取有針對性措施協同推進;救助對象精準識別能力尚待加強;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護理,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留守婦女以及孤兒、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的保障資金還不充足。在社會治理方面,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力度還不夠大,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數量還比較低,“三社”聯動作用還需進一步發揮;有關社會組織、城鄉社區治理協調機制還有待建立健全。在公共服務方面,社會服務發展評估指數、社會服務機構和設施萬人個數偏低;養老院服務質量還需持續鞏固提升,農村養老服務供給和保障還不足,惠民綠色文明殯葬服務體系還需加快補齊短板;標準化建設整體起步較晚,標準覆蓋領域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標準研制進展較慢,標準宣傳貫徹力度有待加強;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還需持續深化,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還需加強。總體上看,“十四五”時期,我省民政事業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機遇仍然大于挑戰。
第二章 總體思路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從更高層次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扎實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職責,推動樟樹民政事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不斷增強民政服務對象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標準化、信息化、社會化、親情化水平。
第二節 發展原則
一、保障基本、守住底線。聚焦脫貧攻堅,穩妥有序推進困難群眾脫貧解困。聚焦特殊群體,為特殊困難群體和自身能力不足的貧困人口提供基本民生保障,兜住民生底線。
二、突出重點、引導預期。聚焦群眾關切,不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努力提供優質高效的基本社會服務。聚焦重大改革,合理有效配置資源,正確引導公眾合理預期,增強民生政策的可持續性。
三、多方參與、協同治理。厘清政府、市場、社會力量在民政事業發展中的職責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形成整體合力。
四、改革引領、創新驅動。全面落實民政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民政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創新民政事業發展方式和實現形式,推動民政工作增強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第三節 奮斗目標
“十四五”時期,我市民政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以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為引領,以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職責為核心任務,以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社會事務、兒童福利等為主要內容,以城鄉社區為依托,以社會組織為重要載體,以社會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務隊伍為重要力量,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加快構建制度更加完備、體系更加健全、覆蓋更加廣泛、功能更加強大,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時代樟樹大愛民政。
“十四五”時期全市民政事業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基本民生保障更加完善。社會救助內容完善定型,體制機制高效順暢,兜底保障功能有效發揮,低收入家庭以及有急難救助需求的城鄉居民及時獲得救助。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留守婦女和孤棄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分類關愛保障制度全面建立。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殘疾人福利事業穩步推進。
——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推進。社區建設、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機制不斷健全。城鄉社區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持續加強,更多的資源和力量下沉到村居、社區。社會組織發展規范有序,社會組織培育監管力度持續增強,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在社會組織實現全覆蓋。慈善、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統籌發展。
——基本社會服務提質擴面。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全面建成,老年人多層次、高質量的養老服務需求基本滿足。惠民綠色文明殯葬改革穩步推進,厚養禮葬、文明節儉、生態環保的殯葬新風尚蔚然成風。區劃地名、婚姻管理、收養登記工作水平和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
“十四五”時期民政事業發展主要指標 |
||||
主要指標 |
2020年(預計) |
2025年 |
年均增長(%) |
|
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標準(元/人·月) |
城市 |
705 |
1000 |
7.2 |
農村 |
470 |
700 |
8.3 |
|
孤兒保障最低標準(元/人·月) |
集中供養 |
1450 |
2300 |
9.7 |
社會散居 |
1050 |
1600 |
8.8 |
|
實事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最低標準 |
1050 |
1600 |
8.8 |
|
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 |
20 |
50 |
20.1 |
|
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 |
50 |
100 |
14.9 |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 |
55 |
100 |
12.7 |
|
節地生態葬占比(%) |
100 |
100 |
0 |
|
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
70 |
100 |
7.4 |
|
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數(個) |
4 |
5 |
4.6 |
|
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率(%) |
100 |
100 |
0 |
|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占總人口比例(‰) |
0.2 |
0.52 |
21.1 |
|
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點和慈善超市數量(個) |
21 |
40 |
13.8 |
|
每萬人擁有公益慈善組織(個) |
2 |
4 |
14.9 |
第三章 戰略任務
第一節 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聚焦特定貧困群體精準幫扶,強化社會兜底保障,深入推進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工作。突出精準救助,完善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和退出機制,加強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家庭認定。加強制度設計和銜接,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為基礎,專項救助為支撐,急難救助為輔助,加快構建多層次有梯度社會救助體系,推動臨時救助制度覆蓋所有陷入基本生活困境的城鄉群眾,筑牢夯實“最后一道防線”。適度提高社會救助標準,健全基本生活救助標準科學動態調整機制和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強化特困供養人員護理。健全和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發揮臨時救助救急解難作用,使群眾遇到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問題能得到及時有效救助,切實防止沖擊社會道德底線事件發生。加快建立社會救助信用體系,對申請社會救助弄虛作假、隱瞞欺詐騙取社會救助的,納入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健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擴大信息聯網查詢覆蓋面,提升社會救助對象識別精準度。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力度,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能力。
第二節 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統籌建設城鄉各類養老服務設施,注重發揮家庭和社區功能,加快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到2025年。全市養老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50%以上,社會力量運營的養老床位占比達到60%以上。著力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強化社區功能建設,建設老年宜居社區。發展社區嵌入式老年養護院,支持養老院連鎖經營居家和社區養老設施,發展“互聯網+養老”、智慧養老,著力提升基本養老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公辦養老院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 優先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 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實施城鄉特困失能人員集中照護,市福利院進一步提升改造成城鄉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機構。著力推進農村養老服務事業發展。堅持以黨建為引領,以“黨建+農村養老服務”為抓手,構建滿足農村老年人需求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完善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立健全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激勵機制和定期巡訪獨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機制,探索開展“時間銀行”等志愿活動。著力推進民辦養老產業發展,持續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逐步完善財政獎補、稅費減免、土地供應、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積極營造公平、健康、有序的養老服務市場環境。
第三節 加強兒童福利體系建設
加快兒童福利事業發展,健全高質量兒童福利體系建設,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管理規范的基層兒童福利設施網絡,提升兒童福利服務保障能力和水平。完善困境兒童保障體系,健全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全國平均標準。繼續開展助學、助醫、助困等各類專項行動,提高孤棄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其他困境兒童生活保障、醫療康復、教育救助水平。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提升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基本學業幫扶水平,開展情感關愛、健康關愛、行為關愛、安全關愛,守護兒童健康平安快樂成長。到2025年,全省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保障率達到100%,保障標準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標準。建立孤兒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和物價指標聯動機制。加強兒童之家建設,到2025年全市村居委兒童之家覆蓋率達到20%。
第四節 加強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建設
依法依規開展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大幅度提高村黨組織書記任村主任“一肩挑”比例,規范選舉程序,進一步發展基層民主,切實保障城鄉居民的民主政治權利。完善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村(居)民議事會議等機制,完善村(居)民事務民主理事、民主議事、民主決策的程序和方法。加強村(居)民理事會制度建設,廣泛開展基層民主協商,實現民事民議民決,推動城鄉社區協商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完善村(居)務公開制度,進一步豐富和規范村(居)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增強民主監督的針對性、有效性。推進城鄉社區治理創新,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大力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加大建設投入力度,發揮市場多元主體作用,加快社區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基本實現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實施服務型、參與型、互動型“三型”社區建設,著力破解制約城鄉社區治理發展難題,把更多資源和力量下沉到城鄉社區,注重將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慈善事業等民政元素融入社區服務平臺,提升城鄉社區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強城鄉居民的獲得感、認同感和幸福感。
第五節 加強社會組織和慈善社工隊伍建設
堅持一手抓培育發展、一手抓規范管理,加快建立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社會組織制度,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競爭有序、誠信自律、充滿活力的社會組織發展格局。深化登記管理改革,開展鄉鎮商會和宗教場所登記工作,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加強和改進社會服務機構管理監督。發揮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完善綜合監管機制,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加大社會組織培育力度,支持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提供公共服務,加強培育孵化中心建設,開展社會組織等評估,實施社會組織人才培養工程。嚴格社會組織執法檢查,持續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行為,清理“僵尸社會組織”,嚴厲打擊非法社會組織,依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強化社會組織黨組織政治引領,抓好基層黨支部規范化建設,提升社會組織黨組織發揮作用的能力,促進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積極引導社會組織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參與脫貧攻堅和平安建設。
進一步推動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和《江西省實施〈慈善法〉辦法》,營造慈善組織培育發展的良好政策法規環境。培育發展社區慈善組織,推動建立聯合型、行業性慈善組織和志愿服務組織。加大慈善網點建設,每個鄉鎮(街道)至少建立一個慈善捐贈接收網點,市城區三個街道辦事處各建立一個慈善超市。加大對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的監管力度,完善慈善組織公開募捐、信息公開、投資活動等監管機制,提高慈善組織和慈善行業的公信力。建立“公益慈善項目庫”,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以扶貧濟困為重點品牌慈善項目,促進慈善需求和慈善資源的有效對接。積極開展“中華慈善日”宣傳和“贛鄱慈善獎”評選活動,營造濃厚社會慈善氛圍。
推進社會工作職業化、專業化發展,不斷壯大社工人才隊伍,推動專業社會工作在鄉村振興、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等領域的廣泛開展。到2025年,全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達300人以上,其中持證社工不低于300人,社會工作服務組織數量超過10家。
第六節 完善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服務
堅持“積極穩步”的總體原則,遵循“抓兩頭、促平衡、防反彈”的工作思路,按照“教育引導先行、基礎設施先行、惠民政策先行、文明新風先行”的方法路徑,持續推進惠民綠色文明殯葬改革。加強殯葬設施建設管理,完善殯葬設施規劃,加快推進殯儀館、城鄉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設,建立健全殯葬設施管理長效機制,切實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完善惠民殯葬政策,積極建立節地生態安葬和不保留骨灰獎補制度。加強移風易俗、殯葬改革宣傳教育,引導樹立現代文明喪葬風俗。完善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功能,推動救助管理機構為受助人員提供站內照料服務,推進特殊受助人員集中安置,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積極探索困難重度殘疾人集中或社會化照料服務。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建立健全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大“福康工程”實施力度,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中的特定肢體殘疾人免費配備康復輔助器具、免費開展手術矯治和康復訓練。穩步推廣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綜合創新和社區租賃服務工作。推進婚姻收養登記機關規范化和信息化建設,實行免費頒證服務、免費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完善預約登記服務。加強婚姻信息共享,建立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機制。探索跨區域婚姻登記工作。做好家庭收養能力評估,依法開展收養登記工作。
第四章 重大項目
第一節 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1.市福利院及鄉鎮敬老院改造提升項目。完成大橋、洋湖、義城、店下、中洲等敬老院異地重建工作,推動鄉鎮敬老院養老設施和服務提檔升級;采取以獎代補形式,投入2000萬元用于對市福利院及全市14個鄉鎮敬老院進行消防安全改造,2022年全部完成,切實解除市福利院及鄉鎮敬老院消防安全隱患,讓老人住得舒心、住得放心。
2.樟樹市銀核香樟生態頤養園項目。項目總投資6.21億元,用地面積152畝,包括一所不少于200張床位的二級醫療機構,提供不少于1850張中高端養老床位。2022年建成后,依托大南昌都市圈及全省中醫藥健康產業發展的良好契機和我市中醫藥產業發展傳統特色優勢,推動我市集養老、醫療、康復、休閑于一體的綜合性社會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滿足老年群體多層次、差異化養老服務需求。
3.智慧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項目。強化社區智能化建設,大力發展智慧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項目,項目計劃投資1億元,支持和引進國內先進居家養老服務連鎖經營居家和社區養老設施,發展“互聯網+養老”、智慧養老,著力提升基本養老服務水平,到2025年,每個街道建設至少1所具備綜合功能的智慧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城市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達到100%,居家社區養老緊急救援系統廣泛應用,“一刻鐘”養老服務圈全面形成。
4.農村互助養老設施建設項目。堅持以黨建為引領,大力推進樂齡中心建設項目,該項目總投資1億元,“十四五”期間,全市農村“黨建+樂齡中心”站點建成覆蓋70%以上的村(居)委,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功能比較完善的適度普惠型農村互助養老服務體系。
5.濱江新區醫養結合養老建設項目。市中醫院新址坐落于新城區,中醫醫療資源優勢明顯,通過招商引資方式引進成熟的養老連鎖機構,整合市中醫院優勢醫療資源,推動濱江新區醫養結合養老院建設,滿足老年群體的高質量養老服務需求。
第二節 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工程
進一步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建設完善樟樹市福利院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開設兒童福利指導中心,接收撫養民政部門為監護人的孤殘兒童及其他縣市送養的孤殘兒童。對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其他困境兒童家庭提供生活照料、養育指導等服務。各鄉鎮和村委建立兒童督導專干隊伍。
第三節 城鄉社區綜合管理體制改革工程
1.社區綜合管理體制改革工程。以鞏固黨在城市執政基礎、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為目標,深化街道社區綜合管理體制改革,依托街道綜合執法改革,完善基層社會治理職能,打通黨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斷頭路”;依托網格化管理,夯實黨的治理基礎,構建無縫隙、全覆蓋治理的“高速網”;依托“智慧黨建”平臺,將黨的聲音、黨的主張及時傳達到每家每戶,架起黨與群眾之間的“連心橋”。通過以黨建為引領,深化街道社區綜合管理體制改革,全方位打造高效便捷的黨建服務體系,實現了一招破題而滿盤皆活的良好效果。
2.智慧社區建設。分期分批推進城鄉智慧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建設,力爭到2025年,消滅“無社區辦公服務用房社區”,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每年打造10個智慧社區,“十四五”期間力爭打造31個。
第四節 殯葬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工程
1.殯葬設施提升工程。用3年時間,投資0.5億元建成河西市級殯儀館,為河西群眾提供示范性的綠色、環保治喪場所和實施節地生態安葬。
2.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工程。用2年時間,投資0.8億元續建鄉、村集中治喪場所和鎮村級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00個,全面推動完善殯葬設施服務功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的喪葬需求。
第五節 民政人才素質提升工程
支持省民政學校與樟樹市福利院校企合作建設養老人才培訓基地。實施民政人才培養“領頭雁”計劃,到2025年,每年培訓各類民政人才1500人以上,其中:養老管理及護理人員600人以上,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工作人員等300人以上,城鄉社區工作人員300人以上,慈善組織、社工機構、志愿服務組織負責人100人以上,其他各類民政人才200人以上。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推進民政法制建設
按照貫徹法治樟樹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切實加強民政法制建設。圍繞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民政職責,重點推進社會組織管理、社會救助、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區劃地名管理、社會事務、養老服務、兒童福利、志愿服務等方面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的制定修改工作,并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統籌銜接,積極構建完備的民政法律規范體系。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法律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行政決策中的作用。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不斷創新普法理念、載體、方式、方法,推動形成上下聯動、多方參與、學用結合、注重實效的民政普法格局。
(二)推進各項政策措施
堅持以解決民政標準化工作問題為導向,深化民政標準化改革,完善標準化體制機制和標準體系,切實提升民政標準化建設整體水平。圍繞民政事業改革發展方向和重大需求,重點出臺加強養老服務、社會事務、兒童福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切實加強宣傳貫徹實施力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得到嚴格執行,進一步強化標準化的兜底保障和引領提升作用。
第三節 加大民政資金投入
按照財權事權相匹配原則,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手段,完善民政保障資金各級政府合理分擔機制,建立規范的民政資金轉移支付制度,促進城鄉間民政事業的均衡發展。積極探索保障全市民政系統開展專項業務工作經費的有效舉措。通過制度建設、金融創新、優惠政策落實、補貼機制建立等拓展社會資金進入渠道,吸引更多社會資金投入民政事業。穩步擴大福利彩票發行規模和彩票公益籌集額度,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加強資金監管,防范資金風險,確保民政資金使用合理高效。
第四節 優化公共服務能力
合理確定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實施一批基礎性和示范性的重大項目,提升民政公共服務能力。加大市級投資支持力度,帶動地方各級政府投入;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引導民營資本、慈善資金、社會捐贈等社會資本投資社會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土地供應政策,積極引導民政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省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中優先保障,并采取劃撥、協議出讓、招拍掛、租賃等多種方式供應土地。研究制定并認真落實財政補助、稅費減免及用水、用電、用氣等優惠政策。創新社會服務設施運營模式,確保發揮效益。
第五節 加強基層能力建設
優化整合政府資源配置,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編制、財政等部門支持,加大對基層的傾斜力度,切實緩解基層工作經費、人員短缺等突出問題。采取設置社會工作站、基層民政公益和社會工作崗位、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充實和加強基層民政隊伍力量。加強民政行政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全面落實基層民政工作經費列入市級財政預算機制,保障基層民政工作開展。大力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和社工服務隊伍,將民政具體性事務交由社會組織辦理。積極挖掘在加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建設中的突出典型和做法,在總結提煉的基礎上加以推廣。
第六節 推進民政智能化建設
立足“放管服”改革,積極拓展“互聯網+民政服務”,全面推進“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推動民政服務網上辦、掌上查。進一步加強民政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等科技手段運用,將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運用到民政工作的各方面各環節,提高管理和服務效率。深入推進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建設,實現被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全國聯網查詢。依托“贛服通”平臺,更加方便快捷地滿足群眾在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社區服務、社會組織、社工服務、婚姻家庭、殯葬服務等方面的多樣化、高品質民生需求。
樟樹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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