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昌傅鎮黨委、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的有力指導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及省、市、市相關決策部署,緊扣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將法治政府建設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進,以夯實法治根基、規范行政行為、優化法治服務為重點,真抓實干、穩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為全鎮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現將我鎮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和2026年工作安排報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法治建設責任
一是健全工作機制。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將其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黨委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鎮長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協同抓”的工作格局。鎮黨委召開黨委會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二是落實相關責任。對照市級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結合我鎮實際,將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和責任人,層層傳導壓力,確保責任鏈條無縫銜接。
(二)深化法治學習,筑牢法治思維根基
一是領導干部帶頭學。嚴格落實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作為學習重點,全年開展法治專題學習2次,切實發揮“關鍵少數”示范引領作用。二是群眾全民普及學。結合“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點,開展“法治進校園、進企業、進鄉村、進社區”活動10余場次,利用圩日、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等平臺,發放宣傳資料1000余份,解答群眾法律咨詢200余人次,受教育群眾達1000余人次,群眾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持續增強。
(三)規范行政行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嚴格重大決策程序。全面推行“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五步法”,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聘請1名專業律師為法律顧問,為政府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有效防范決策法律風險。二是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進行全面清理,23名干部通過考試取得行政執法證,實現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全覆蓋。全年開展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執法檢查20余次,做到程序合法、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三是深化政務公開。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通過政務公開欄、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及時公開財政預算決算、重大項目建設、社會救助、環境保護等信息,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強化糾紛化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健全矛盾排查機制。堅持“預防為主、抓早抓小”,建立矛盾糾紛每周排查、每月匯總制度,重點排查鄰里關系、林地糾紛、經濟債務、婚戀家庭等多發領域矛盾,全年累計排查各類矛盾糾紛68件。二是提升糾紛化解效能。整合鎮司法所、派出所、平安辦、網格員、鄉賢人士等力量,建立多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推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將矛盾化解陣地前移。全年成功調解矛盾糾紛68件,調解成功率100%。三是規范信訪工作流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接訪制度,將信訪事項納入法治化軌道,全年受理群眾信訪事項20件,辦結18件,辦結率和群眾滿意度均達90%,有效維護了鎮域社會穩定。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執法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我鎮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相對不足,專業執法人才匱乏,部分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適用不夠精準,在復雜案件辦理中存在證據收集不完整、程序不夠規范等問題。同時,執法人員業務培訓針對性不強,知識更新滯后,難以完全適應新形勢下行政執法工作需求。
(二)普法宣傳實效有待提升
法治宣傳教育形式較為單一,多以發放資料、集中宣講為主,針對性和趣味性不足。對偏遠村組、留守老人、婦女等特殊群體的普法覆蓋不均衡,部分群眾法律知識匱乏,依法維權意識不強,因法律認知不足引發的糾紛仍有發生。
(三)法律服務資源相對匱乏
鎮域公共法律服務站點建設不夠完善,法律服務人員數量不足,服務內容和形式較為單一,難以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專業化法律服務需求。村(居)“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隊伍作用發揮不充分,基層法律服務網絡有待進一步健全。
三、主要負責人履行職責情況
(一)統籌謀劃部署,壓實主體責任
鎮黨委書記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始終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堅持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工作親自部署、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全年主持召開黨委專題會議2次研究法治建設工作,帶頭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述職制度,在年度述職報告中專題匯報法治履職情況,接受干部群眾監督。鎮長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組織研究部署行政審批、行政執法、政務公開等重點工作,督促各部門落實法治建設任務,形成了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帶頭學法用法,強化示范引領
黨政主要負責人堅持帶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相關法律法規,帶頭參加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和法治培訓,帶頭講法治黨課,為全鎮干部職工解讀法治精神、傳授法律知識。在重大項目推進、重大決策制定、復雜矛盾化解中,主動聽取法律顧問意見,確保各項工作合法合規。全年帶頭接訪8次,現場解決群眾訴求4件,以實際行動踐行法治理念,為全鎮干部樹立了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榜樣。
(三)聚焦重點難點,狠抓工作落實
針對法治政府建設中的薄弱環節,主要負責人親自督辦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普法宣傳、矛盾化解等重點工作,要求執法人員全員參加資格考試,推動法治培訓常態化開展。牽頭協調解決林地糾紛、信訪積案等疑難問題2件,推動建立多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加大法治建設經費投入,保障普法宣傳、執法設備更新、法律顧問聘請等工作順利開展,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提升執法質效
一是完善重大決策機制。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有關程序,制定年度重大決策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開,確保決策科學民主合法。二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等問題。定期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建立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機制,規范執法行為。三是提升政務公開水平。拓寬政務公開渠道,細化公開內容,重點推進財政資金、重大項目、民生保障等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群眾關切,保障群眾監督權。
(二)健全矛盾化解機制,維護社會穩定
一是深化矛盾源頭治理。健全矛盾糾紛常態化排查機制,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群體矛盾排查力度,建立“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工作鏈條,全年排查矛盾糾紛不少于60件。二是完善多元化解體系。進一步整合司法、公安、綜治、村(居)等資源,加強與法院、檢察院聯動。發揮鄉賢、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作用,提升矛盾化解專業化水平,力爭調解成功率保持在96%以上。三是規范信訪法治化建設。嚴格落實信訪事項“法定途徑優先”原則,引導群眾依法表達訴求,提升信訪事項辦理效率和質量,確保群眾合理訴求得到及時解決。
(三)強化服務保障建設,夯實基層基礎
一是加強隊伍建設。充實行政執法隊伍力量,鼓勵干部參加行政執法資格考試,確保執法人員足額配備。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培育機制,開展專題培訓不少于4場次,提升基層法治工作隊伍能力。二是完善法律服務網絡。優化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功能,健全村(居)公共法律服務點,實現“一村一法律顧問”全覆蓋,拓展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糾紛調解等服務內容,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三是加大資源保障力度。將法治政府建設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普法宣傳、執法設備更新、隊伍培訓、法律顧問聘請等工作需求,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五、意見建議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一)意見建議
1.加強基層法治業務指導。建議市級部門加大對鄉鎮法治政府建設的指導力度,定期組織業務培訓、案例研討、交叉檢查等活動,幫助鄉鎮解決行政執法、矛盾化解、合法性審查等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2.統籌法律服務資源下沉。建議整合市級法律服務資源,定期到鄉鎮開展法律服務,彌補基層法律服務資源不足的短板。3.加大基層執法裝備保障。建議市級財政加大對鄉鎮執法設備更新、執法經費的支持力度,為鄉鎮規范執法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提升基層執法能力。
(二)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無其他需要特殊報告的情況。下一步,昌傅鎮將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正視存在的問題,補齊工作短板,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全鎮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
專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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