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樟樹市委關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樟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要求及工作安排,現將我市2024年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國有企業總量及架構
截至2024年底,市國資中心出資監管企業主要有市國投集團、市樟糧公司,國企架構為“1+N”架構。市國投集團為市屬一類企業,下設市發投公司、市藥都城投公司、市村投(旅投)公司、市藥都供水公司、市資產運營公司、市砂石公司6家二類企業及市創投公司、市二建公司等直屬子公司。市樟糧公司為市屬一類企業,下設東站國庫、二糧庫、三糧庫3家直屬糧食儲備企業。
(二)企業國有資產
截至2024年底,市屬國有企業資產總額1033.83億元,同比底資產評估清查總額938.86億元增長10.11%,全年營業總收入11.25億元,同比增長131.96%。2024年度,市屬國有企業全年投資項目176個,預計總投資82.95億元。
(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截至2024年底,我市行政事業單位獨立機構編制數275個,獨立核算機構數159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97.84億元。
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主要做法及成效
2024年,市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全面加強各類國有資產管理,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機制,提升國有資產管理質效,充分發揮了國有資產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公共服務、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形成強有力監管,護航國資國企健康發展。一是堅持強化項目監管。按照《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資產)平衡工作實施意見》,督促國企按照資金(資產)平衡方案籌集項目資金,為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把好第一道關。對國企項目采購從嚴控制和監管,2024年,監督國企完成采購招標項目14個,采購預算7006萬元。制定《市屬國有企業代建政府性投資項目實施意見》,明確代建項目范圍、代建工作內容、項目建設單位職責、資金來源、代建管理費計算方式及資金管理,促進國企代建政府性投資項目制度化、規范化,使項目管理更加科學、合理、合法。二是加強內部審計監管。制定《2024年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安排實施審計項目10大類,包括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及經營收入收繳專項審計等。制定《內部審計檔案卷內文件材料排列順序》,建立審計檔案材料規范機制。2024年,完成內審項目9個,發現問題36個,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35條,同步推進問題整改,并以此為突破口,補短板、強弱項,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規范化管理的長效機制,保障企業穩健運營和發展。三是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強化融資計劃控制,加強國企融資成本管控,明確企業融資成本具體上限和資產負債率“紅”“黃”線管理,不得突破利率成本上限和資產負債率紅線開展融資業務。通過城投公司重組整合國資公司和清零城防水利公司債務的方式,壓減融資平臺和企業數量,融資平臺由2家壓減為1家、企業由5家壓減成4家,堅持“減存遏增”全力化解債務。制定“一企一策”“一債一策”化債方案,積極與金融機構對接協商,通過置換、展期等方式,達到“高改低”“短改長”,降低利率成本。四是做好改制企業管理。督促改制企業留守處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辦理職工退休申報、做好節假日及敏感時期巡邏值班、及時處理化解職工信訪矛盾問題等工作。同時,切實做好國企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和國企職教幼教退休教師補助資金發放工作,補助資金發放人數1010人,發放資金518.806萬元。五是抓牢安全環保工作。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市屬國有企業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及2024年任務清單,開展特殊時期安全生產專項檢查5次,共發現并督促完成整改問題隱患115條,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發現并督促整改完成問題隱患32條。開展“小散亂污”企業大排查工作,督促完成薌溪糧站及原金鹿油脂廠環境問題整改,確保國資國企系統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2.探索運營新機制,提升國有資產管理質效。一是創新資產統一經營管理。采取資產劃轉、委托經營等方式,將全市行政企事業單位店面、經營權等經營性資產移交由市資產運營公司統一投資開發和經營管理,實現資產經營收入和現金流同步持續穩定增長。截至2024年,市資產運營公司已接管全市經營性國有資產2617處(間)、面積29.14萬㎡;實現租金收入3290.65萬元,同比增長13.14%。二是開展資產專項清查。啟動全市鄉鎮中小學閑置校園校舍排查登記,涉及學校點131個,加強對閑置校園校舍及設備的日常管理,形成長效機制。開展鄉鎮國有資產管理專項清查,針對全市鄉鎮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違規購置、出租、處置等方面31類突出問題,全面開展國有資產管理自查自糾。三是提升辦公用房保障效能。堅持厲行節約與科學調配相結合,嚴格標準,先急后緩,統籌調劑余缺,扎實做好辦公用房調配相關工作。2024年,協調完成市科技局、市科協等6個單位搬入老法院辦公樓,市屬國企集中搬入老康怡辦公大樓,市司法局搬入原城投公司辦公場所,市工商聯、市新紅會搬入原鄉村振興局辦公大樓,市新聯會搬入樟樹市電子商務創業基地等工作,進一步推進辦公用房資源合理配置和節約集約使用。四是完善資產購置處置審批。建立新增資產配置與財政預算、存量資產、資產處置三掛鉤機制,從嚴從緊控制資產購置審批,杜絕超標準、超數量、重復購置國有資產現象。統籌兼顧嚴格審批資產處置及靈活盤活國有資產,對資產處置范圍、時限、條件、方式、流程等進行審核,防止有資產流失。2024年資產購置審批數量、金額分別同比下降28.7%、13.2%;辦公類設備資產處置審批數量、涉及資產凈值分別同比增長140%、58.6%。五是加強國有資產安全維護。開展市屬國有企業國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2024年,共排查國有房屋350棟,其中疑似危房36棟,經鑒定共有6棟C級危房、5棟D級危房,D級危房拆除工作正在督促推進中,C級危房正在進行維修加固。
3.盤活存量資產,激發國資國企運營活力。一是積極盤活國有資產。將盤活存量國有資產作為長期工作,明確職責分工,按照能用則用、能租則租、能售則售方式,有針對性予以盤活。對全市國有資產進行徹底摸排,分類制定閑置資產盤活工作計劃,按照資產不同狀況采取自用、共享、調劑、出租、處置等不同方式進行盤活。選取四特酒廠車庫等28項資產處置作為資產盤活試點項目,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積極促進優質資源變優質資產,優質資產變優質資本,2024年實現資產盤活收入3550.19萬元,較2023年增長55.47%。二是提升低效資產利用。在厘清國有存量資產現狀,推進閑置資產盤活利用的基礎上,以全面清查長期閑置的鄉鎮敬老院為契機,深入挖掘閑置低效資產價值,因地制宜、科學整合、依法依規調整資產用途,將長期閑置的低效資產用于行政辦公、衛生健康、體育健身等新領域。2024年共清查閑置鄉鎮敬老院16所,清查總面積4.97萬㎡,為下一輪資產盤活工作打牢基礎,全面推動低效閑置資產盤活增效工作走深走實。三是推進公物倉高效運轉。建立行政企事業單位之間資產調劑調配機制,統一納入公物倉集中管理、集中調撥。市級部門新增資產以及臨時機構、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等所需資產配置,實行資產配置前置審批制度,優先調劑公物倉資產;確實無法調劑的,按照相關規定安排預算資金購置,確保用活資產存量、用足資產增量、用好資產變量。2024年,通過公物倉調劑辦公家具及設備479件,無償捐贈書籍1900套,價值2.85萬元。通過資產的調劑利用,節約財政資金89.17萬元。
三、存在問題
一是國有資產管理體系有待優化。企事業單位對資產管理的意識和機制仍較為欠缺,“重購置、輕管理”現象普遍,導致資產閑置、低效運轉,部分領域存在重復投入和資產配置不合理等問題;企業主動謀劃、超前布局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資產盤活整體效能有待提升。部分資產存在產權證未分割、產權未過戶等問題,資產盤活受到一定條件限制。部分經營性資產因位置偏僻,零星分散,資產難以規劃利用,盤活利用率不高。三是國企“三化”轉型緩慢。雖然國企在資產規模上具有一定優勢,但在市場競爭中,部分國企戰略前瞻性和主動布局能力仍有不足,難以快速響應市場變化和把握新發展機遇。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加強國企監督管理。一是健全監管體制機制。加強制度建設,圍繞規劃投資、財務評價、產權管理、考核分配、資本運營、監督追責、干部選用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國企監管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著力構建業務監督、綜合監督、責任追究“三位一體”的國資監督工作體系。二是抓好重點領域監管。緊盯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以及人事、投融資、安全生產、廉政風險防控等重點領域加強監管。把服務項目建設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堅持項目清單化管理,持續做好國企項目監管,加強與企業溝通,加快推進代建協議簽訂。切實做好國企項目采購招投標工作的核準、監管及備案工作。三是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強化企業融資利率成本“上限”和企業資產負債“警戒線”約束管理,在滿足項目建設、還本付息及其他保障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全面落實“一企一策”“一債一策”化債計劃,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督促國企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和隱患治理措施,完成D級危房拆除,C級危房維修加固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發生。
(二)促進國資管理提質增效。一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堅持從嚴從緊資產購置審批程序,強化配置程序、標準約束性管理,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結合資產存量、資產配置標準、財政承受能力配置資產。控制新購資產、減少達到報廢使用年限但能繼續使用的資產處置審批,充分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能。二是強化資產精細管理。分析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機制和其他深層次問題,逐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完成鄉鎮資產清查、閑置校園校舍清查等資產專項清查,進一步摸清資產“家底”。充分運用數字國資監管平臺對國有資產建立動態數據庫,對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加強信息化管理,為資本運作、企業經營、資產盤活等方面科學決策提供數據支撐,實現更高效、精準和智能的資產管理。三是推進資產盤活利用。完善資產跨部門調劑機制,推進國有資產公物倉高效運轉,切實提高存量資產使用效益。采取市場化運作,依規高效推進資產盤活,重點推進工業園區標準廠房、改制企業及退城進園企業移交廠房、安置房店面等資產盤活。探索運用特許經營盤活國有資產路徑,加大經營性資產出租出售力度,提升資產利用效率。
(三)推動國企改革深化提升。一是扎實推進改革任務。對照國資國企改革任務清單,查漏補缺,全面完成任務,確保在宜春評估或驗收中獲評A級。按照《落實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暨加快推進市屬國有企業市場化實體化效益化運營工作實施意見》既定任務,與上級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同頻共振,有序有效推進改革各項工作,按月調度改革進展情況,督促改革任務落實到位。二是優化國企架構體系。以切實增強市屬國企核心功能,提高市屬國企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以進一步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和推進國企專業化整合為牽引,聚焦主責主業,進一步優化市屬國企體系架構,形成戰略更加明確、板塊更加清晰、專業更加突出、規模更加合理的業務布局。三是助力國企“三化”發展。按照國企主責主業及市場化實體化效益化運行指導性方向,集中優勢資源發展核心業務,主動參與市場競爭、適應市場發展,鞏固主營業務優勢,推動國企向產業鏈高端攀升,加強上下游協同,形成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產業板塊或集群,激發企業活力,加快推進國企實現實體化、市場化、效益化運營,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不斷提高企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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