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江西正天優品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年產10萬套不銹鋼廚具標準化智能制造工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795-7161521
通訊地址:樟樹市杏佛路宜春市樟樹生態環境局
項目名稱 |
江西正天優品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年產10萬套不銹鋼廚具標準化智能制造工廠 |
建設地點 |
樟樹市城北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江大道6036號 |
建設單位 |
江西正天優品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
環評機構 |
江西宜科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設項目概況 |
建設地點:樟樹市城北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江大道6036號,項目東面為空地;南面為樟樹市張家山學校;西面為空地,西北面為張家山衛生院;北面為江西萬佳保險設備有限公司。地理位置為:東經115°28′38.003″,北緯28°3′51.409″。 項目概要:本項目屬新建項目,項目主體工程為生產車間(建筑面為9703.96平方米);儲運工程(位于生產車間內)為成品倉庫、原料倉庫、倉庫和氣瓶室(面積共為1923.11平方米);輔助工程(位于生產車間內)為辦公室(面積為25平方米);公用工程為供電、給水和排水系統;環保工程為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供水供電均來自市政管網供給。項目勞動定員為200人,實行單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300天,提供食宿。 項目產品方案:項目以不銹鋼板、不銹鋼板、方管、圓管、子彈腳、焊條、打磨片、發熱管、星盤、冷板、熱板、方鋼、圓鋼、塑粉、脫脂劑、陶化劑、氬氣和脫脂助劑為原輔材料,通過下料、沖壓、折彎、焊接、打磨、上鉤、預脫脂、脫脂、水洗、陶化、水洗、烘干、噴粉、固化、下鉤、包裝工序達到年產不銹鋼碗柜30000萬套、不銹鋼水池40000萬套以及不銹鋼工作臺30000萬套的生產規模。 本項目總投資4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120萬元,占總投資的0.29%。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營運期間外排廢水為生產廢水(預脫脂用水、脫脂用水、清洗用水和陶化用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預處理后和經“化糞池”處理的生活污水匯合,達樟樹市城北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進入樟樹市城北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外排至贛江。 2.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下料廢氣、焊接廢氣、打磨廢氣、噴粉粉塵、固化廢氣和燃燒廢氣。下料廢氣大部分經自然沉降后作為固廢處理,未沉降的金屬粉塵以無組織形式排放、焊接廢氣通過焊接煙塵凈化處理裝置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打磨廢氣采用重力沉降后無組織排放、噴粉粉塵經收集后進入旋風除塵+濾筒除塵處理,最后經18m高排氣筒(DA001)排放;固化廢氣通過集氣罩收集,再經活性炭吸附處理,最后通過18m高排氣筒(DA002)排放;燃燒廢氣與噴粉一同經18m高排氣筒(DA001)排放。 標準:運營期下料、焊接、打磨無組織顆粒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噴粉粉塵、天然氣燃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二級排放標準限值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家具制造業》(DB 36/1101.6-2019)排放標準限值及無組織濃度限值,廠區內非甲烷總烴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規定的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氣燃燒煙塵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加熱爐二級標準。 3.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數控沖床、剪板機、數控折彎機等各類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合理布局、減振降噪、廠房隔聲等措施,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塵、噴涂回收的粉末、廢金屬邊角料及金屬屑、焊渣、廢包裝材料、廢濾筒、廢機油、廢機油桶、含油廢抹布及手套、廢原料包裝物、廢水處理設施污泥、廢活性炭、槽渣。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噴涂回收的粉末回收用于噴粉;收集的粉塵、廢金屬邊角料及金屬屑、焊渣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包裝材料、廢濾筒收集后交由廠家回收利用;廢機油、廢機油桶、含油廢抹布及手套、廢原料包裝物、廢水處理設施污泥、廢活性炭、槽渣屬于危險廢物,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委托相關資質單位處置。 一般工業固廢暫存倉庫面積為40m2,危險廢物暫存倉庫面積為10m2。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執行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危險廢物暫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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