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和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及負責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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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部門 |
主要職責 |
依據 |
聯系電話、負責人 |
辦公地址、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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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辦公室 |
掌握全局公安工作情況,及時提出全局性工作意見;組織開展全局公安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審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辦、目標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工作;承擔信息、保密、統計、檔案、印章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協調、警務公開工作,指導全局公安機關政務工作。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張萬亞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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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揮中心(通信科) |
接警、指揮調度、通信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譚彬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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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戶籍管理大隊 |
負責公安局戶籍管理方面工作,指導、監督派出所規范開展戶籍管理方面工作。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王娟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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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出入境管理大隊 |
貫徹執行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規,落實出入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規的實施;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周利琴 |
樟樹市商會大廈2樓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和省政府規定的錯時延時服務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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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服務科 |
特種行業許可證(旅館業、印章刻制業)的發證;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周利琴 |
樟樹市商會大廈2樓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和省政府規定的錯時延時服務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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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警務保障室 |
財務管理工作;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喻曉英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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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督察大隊 |
對局屬各單位及其民警督促、檢查各項工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對群眾舉報投訴及各級機關轉來線索進行核查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徐衛平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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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紀委 |
接受舉報線索,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核查、處分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徐衛平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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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信訪科 |
接受群眾來信來訪;收集、掌握和分析全局公安信訪信息。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徐衛平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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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
負責經偵大隊全面工作,對大隊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負全責; 組織指揮偵辦經濟犯罪案件; 根據上級部署和本地實際,抓好經偵工作的落實; 對公安經偵情報信息等基礎業務的建設等;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承辦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陳洪泉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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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刑警大隊 |
負責大隊全面工作; 主持召開大隊會議,分析研究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的疑難問題;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甘霖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一年365天24小時備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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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特巡警大隊 |
負責城區全天候24小時巡邏防控,打擊街面違法犯罪、參與處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及突發性群體性事件以及災害事故搶救救援等任務。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鄧志國 |
樟樹市共和東路156號、全天2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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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政工科 |
負責全局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建設、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的調研工作;組織全市公安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優撫工作;負責民警的考試、招錄、考核、任免、調配、警銜、職稱、人事檔案、表彰獎勵等: 組織全局公安機關宣傳工作,負責對外宣傳,組織協調媒體對重大典型、重大案件和重大警務活動的宣傳報道; 組織全局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工作。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甘曉慶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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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治安管理大隊 |
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積極參與處置實發性、群體性事件、辦理有關重大涉黃、涉賭、案件,組織指導治安案件的查出和107類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辦,對各派出所復雜疑難治安案件的偵破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幫助; 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和重要領導警衛工作。指導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指導派出所規范化建設和責任區民警工作、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劇毒物品槍支彈藥等危險物品管理,指導全市旅館業、典當業、刻字業等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管理,指導全市各類群防組織,積極開展治安安全防范工作; 全市管制刀具、淫穢物品的鑒定。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負責人:黃愛明 |
樟樹市鹽城南大道11號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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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交通警察大隊(正科級) |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管理道路交通。研究分析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和狀況,對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進行決策,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安全暢通。為市委、市政府提供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提供重要信息和決策依據。清除違章建筑、擺攤設點、占道修車作業等有礙道路交通安全行為,確保道路安全暢通。經常開展群眾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增強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增設必要的交通標志、標線。努力提高和改善城市交通管理的硬件設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對全市在道路上的行人和各種機動車、非機動車進行安全檢查,對于違章行為進行糾正、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預防和制止在道路上發生的犯罪行為,依法查處在道路上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打擊車匪路霸,維護道路上的治安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對全市范圍內發生的交通事故進行現場勘查、取證、調解處理。追緝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員進行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定》對全市的機動車進行管理。執行道路警衛、護路任務。對樟樹贛江公路大橋實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據省公安廳規定精神,對城市停車場實施管理。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聯系電話: |
樟樹市藥都北大道12號樟樹市交通警察大隊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