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重申,對農房實施改擴建,應當依法辦理用地、規劃建設等有關審批手續,嚴格按照相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
首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房屋建設應取得土地使用手續和規劃手續,沒有手續的,盡管已過去多年,仍然屬于違法建設的房屋。翻建房屋,如果已有合法用地手續的,依法應當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如果沒有用地手續的,意味著原來就是違法用地,翻建時當然應當先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續和規劃手續才能建設。
第二,2020年7月開始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政策明確,自2020年7月3日起,沒有辦理用地手續的新建、續建、擴建均屬于新增違法占地行為,實行“零容忍”,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
第三,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的《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頒布實施后,在未經審批或無合法權源的建設用地上翻新、翻建、新建行為認定為新增非農建設違法用地。第四,國家每年都在開展衛片執法。翻新、翻建逃不過衛星監控,早晚會被發現。隨著技術的進步,衛星影像精度越來越高。我國高清衛星影像圖是亞米級的,也就是不到一平方米的地表變化都會被衛星捕捉,幾十平方米的變化更不用說。
因此,翻建房屋要小心了。如果原來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最好先咨詢當地自然資源部門,補辦完善手續后再動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