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資金壓力,支持現代農業發展,充分發揮“財農信貸通”更大支農信貸作用,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我市繼續把“財農信貸通”工作抓緊、抓實、抓細,充分發揮“財農信貸通”政策的減壓、穩定、助推作用,更好地為廣大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更優質的金融服務,助力更多的經營主體、農戶走上致富之路。
“財農信貸通”支持對象,主要包括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農業產業政策和生態保護要求、經營穩定、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等信貸條件的小農戶、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休閑農業經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包括林業、供銷合作社類,下同),不包括農業龍頭企業。
1.貸款對象應具備條件
①農民合作社
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并實際運行2年以上,有一定的經營規模,成員原則上不少于10戶。經農民專業合作社授信額度,社員應具備的條件:
(1)只能在一家農民合作社的授信額度項下申請貸款;
(2)經所在農民合作社同意。
②家庭農場
(1)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或農業農村部門備案;
(2)須有固定的住所和經營場所。
③種養大戶
(1)須有固定的住所和經營場所;
(2)符合農業農村部門對種養大戶的認定標準。
④休閑農業經營組織
(1)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或相關政府部門備案;
(2)須有固定的住所和經營場所。
⑤社會化服務組織
(1)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或相關政府部門備案;
(2)須有固定的住所和經營場所。
2.貸款額度
①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休閑農業經營組織(法人主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法人主體)的授信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②休閑農業經營組織(個人)、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個人)、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的授信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③小農戶的授信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樟樹市積極響應新政策,大力開展“財農信貸通”融資工作,特別是對于50萬元以下的貸款,大力支持,不做抵押擔保要求。簡化審批流程,對于50萬元以下的貸款,貸款審批表貸款期限為三年,年度中途不需要通過“財農信貸通”領導小組審批,在授信期內可隨貸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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