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2024年農田建設項目
預
算
評
審
書
江西省華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2024年農田建設項目
預算評審報告
樟樹市財政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根據財政投資評審有關制度規定,我司受樟樹市財政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委托,依據國家頒布的清單規范、定額標準、造價信息等有關規定,對江西空間地信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單位提供的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2024年農田建設項目進行了預算評審,送審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完整性由提供者和編制者負責,我司僅對報審工程編制是否真實、公允地反映工程造價發表評審意見。現將評審情況、評審結果及相關意見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2024年農田建設項目。
2.工程地點:樟樹市。
3.建設內容:劉公廟鎮北坑村、大公社區(大公村、天佑社區)、南保村和肖塘村等1個鄉鎮5個村。建設規模6545.15畝,建設內容:磚砌斗渠、新建機耕道、過路涵、蓋板涵、斗農門進出水口及下田板、機耕橋、簡易閘,提灌站、渡槽、收納池和標識牌、低壓線路設計圖工程等。
二、評審內容:
依據貴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紙、預算書等資料,復核了預算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復核了清單(定額)子目和稅費套用的合理性;復核了材料價格計取是否正確。
三、評審依據:
1.《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1—2007)》;
2.《水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2013年版)》;
3.《全國土地開發整理預算定額(2012年)》;
4.《江西省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2006版;
5.《江西省農村水利工程定額(2011年)》;
6.《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工程預算編制規定(2010年)》;
7.稅金按贛水建管字【2019】27號文件《江西省水利廳關于重新調整我省水利工程計價依據有關稅率及計價系數的通知》執行,稅率按9%計取;
8.其他政策性文件。
四、評審程序:
1.評審準備階段:收集、整理評審項目的評審依據資料,并對資料等缺陷向委托方提出書面意見及要求
2.預審階段:對送審的預算報告進行預審,出具初稿意見并與建設單位就預審結果進行初步溝通,取得預審結果。
3.復審階段:根據業主要求現場會商和業主單位提供依據資料,由評審中介專家論證,修改預審結果,并與建設單位溝通確定最終評審金額。
4.出具報告階段:取得建設單位的評審確認,出具正式評審報告。
五、評審結果:
送審金額:17974526.36元;
審減金額:1085447.45元;
審定金額:16889078.91元。
六、評審意見:
(一)相關情況說明
1.本工程主要材料價格按2024年1、2月份《江西省公路、水運建設工程》中宜春信息價價格執行,水運信息價上沒有的,參照2024年《江西省材料信息價》第4期樟樹市材料價,以上都沒有時,參考同期宜春信息價及南昌市信息價;
2.工時單價:依照贛水規范文(2022)2號文規定,人工預算單價標準為:工長19.65元/工時,高級工工18.18元/工時,中級工15.15元/工時,初級工10.45元/工時。
3.河砂價格根據2024年2月1日樹市贛袁砂石有限公司發布的《關于調整砂石價格及購砂流程的通知》綜合測算按 150 元/方計取。
4.本次預算評審不計取第三部分施工臨時工程,第四部分獨立費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