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贛江新區自然資源局:
《江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導則(2024版)》已經第62次廳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本導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江西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導則(2014版)》(贛建規〔2014〕19號)同時廢止。
二、本導則實施前已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定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可按審定的方案執行。
三、各地可參照本導則,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探索建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和告知承諾制。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
2024年8月27日
來源:江西省自然資源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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