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建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機制,尤其對3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的經營性自建房和集體土地集資自建房開展安全巡查。
二是持續加大排查力度。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開展拉網式、起底式摸排,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開展安全鑒定,及時推進整治除患,做到“危房不進人、人不進危房”。截至目前,共出動2400余人次,自建房共排查23231棟。
三是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因地制宜采取分類處置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整改完成一戶、銷號一戶。截至目前,排查出危房戶數79棟,已整改79棟。(張家山街道梁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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