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檢查事項 |
檢查對象 |
事項類別 |
檢查方式 |
實施層級 |
監管依據 |
1 |
對社會團體活動行為的行政檢查 |
社會組織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民政部門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登記管理機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對社會團體實行年度檢查;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后,于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渡鐣M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第十一條第一款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組織列入活動異常名錄:(三)登記管理機關在抽查和其他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發放整改文書要求限期整改,社會組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洞壬品ā返谑龡l:“慈善組織應當每年向其登記的民政部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第九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對慈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慈善行業組織進行指導”。第九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建立慈善組織及其負責人信用記錄制度,并向社會公布”。 |
2 |
對慈善組織活動的行政檢查 |
慈善組織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民政部門 |
《慈善法》第十三條:“慈善組織應當每年向其登記的民政部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第九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對慈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慈善行業組織進行指導”。第九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建立慈善組織及其負責人信用記錄制度,并向社會公布”?!渡鐣M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組織列入活動異常名錄:(一)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二)未按照有關規定設立黨組織的;(三)登記管理機關在抽查和其他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發放整改文書要求限期整改,社會組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四)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存在《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情形的;(五)受到警告或者不滿5萬元罰款處罰的;(六)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與社會組織取得聯系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列入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組織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一)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的;(二)弄虛作假辦理變更登記,被撤銷變更登記的;(三)受到限期停止活動行政處罰的;(四)受到5萬元以上罰款處罰的;(五)三年內兩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滿5萬元罰款處罰的;(六)被司法機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七)被登記管理機關作出吊銷登記證書、撤銷成(設)立登記決定的;(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列入的其他情形”?!渡鐣F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登記管理機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二)對社會團體實行年度檢查;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后,于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接受年度檢查?!睹褶k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登記管理機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一)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注銷登記;(二)對民辦非企業單位實施年度檢查;(三)對民辦非企業單位違反本條例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民辦非企業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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