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案號 |
案件 |
違法主體名稱或姓名 |
違法企業社會統一代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樟林罰立字〔2024〕第006號 |
陳某為食用非法獵捕在野外自然環境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案 |
陳某 |
個人 |
陳某 |
陳某于2024年1月9日15時許,駕駛小汽車前往樟樹市肖江河河壩看他人釣魚,在隨行人員上廁所時,下車在樟樹市經樓鎮沿園村肖江河河壩下水田中發現一群野鴨,產生了打野鴨煲湯喝的念頭后使用隨車攜帶的鐵質Y型橡皮筋彈弓獵捕2只野鴨,并在肖江河邊將獵捕的2只野鴨拔毛清洗裝進行塑料袋后被樟樹市經樓鎮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經宜春市林業局鑒定,陳某獵捕的2只野鴨,1只為斑嘴鴨,1只為綠翅鴨,均屬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同時也是江西省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野生動物價值共計1000元,獵獲的2只野鴨和獵捕工具經公安機關取證后沒收。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
1、沒收陳某獵獲的斑嘴鴨1只、綠翅鴨1只以及鐵質Y型橡皮筋彈弓等獵捕工具; |
樟樹市林業局 2024年6月13日 |
2 |
樟林罰立字〔2024〕第005號 |
樟樹市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毀壞林地、林木案 |
樟樹市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 |
樟樹市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 |
劉某 |
樟樹市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于2022年4月份至9月份,在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李家山”山場建設羊場,占用一般商品林地建設羊舍、儲料間、道路,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面積1090平方米,林地已硬化,毀壞馬尾松35株,立木蓄積0.5立方米,毀壞油茶15株,毀壞的林木價值213元;建設羊場過程中進行取土作業平整林地毀壞一般商品林林地面積246平方米,造成林地輕度毀壞,毀壞馬尾松8株,立木蓄積0.12立方米,毀壞油茶4株,毀壞的林木價值54.72元;另建設羊場毀壞一般商品林林地上林木面積1138平方米,毀壞馬尾松37株,立木蓄積0.55立方米,毀壞油茶18株,毀壞的林木價值247.8元。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江西省林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二編第四章第二條裁量基準第二項、第二編第四章第一條裁量基準第一項、第二編第三章第一條裁量基準第一項、第二編第三章第一條裁量基準第二項,《江西省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樹木補種標準(試行)》第三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 |
1、責令樟樹市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于2025年6月6日前將擅自改變用途林地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在原地補種毀壞林木株數1倍的樹木,計50株;2、對樟樹市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處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1倍的罰款(1090平方米×45元/平方米×1倍=49050元),計人民幣肆萬玖仟零伍拾元整(¥49050);3、責令樟樹市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于2025年6月6日前將毀壞的林地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在原地補種毀壞林木株數1倍的樹木,計12株;4、對于樟樹市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毀壞林地的行為處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0.4倍的罰款(246平方米×30元/平方米×0.4倍=2952元),計人民幣貳仟玖佰伍拾貳元整(¥2952元);5、責令樟樹市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于2025年6月6日前在原地補種建設羊場毀壞其他林地上的林木株數2倍的樹木,計110株;6、對樟樹市義成鎮前坑村委馬喜山村小組建設羊場毀壞其他林地上林木的行為處毀壞林木價值3倍的罰款(247.8元×3倍=743.4元),計人民幣柒佰肆拾叁元肆角(¥743.4元)。 |
樟樹市林業局 2024年6月20日 |
3 |
樟林罰立字〔2024〕第007號 |
吳某、左某為食用非法獵捕在野外自然環境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案 |
吳某、左某 |
個人 |
吳某、左某 |
吳某、左某2人以食用為目的,于2023年12月7日21時許在樟樹市義成鎮羅港村委何家組附近的果園利用利用頭燈、擴音器、網兜等工具獵捕野雞2只,經宜春市林業局鑒定,獵獲的野雞為“環頸雉(雉雞)”,屬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同時也是江西省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獵獲物價值共計600元。2人獵獲環頸雉(雉雞)后坐車返回上高縣途中經過新余市水北鎮時,被新余公安機關設卡查獲后移交樟樹市公安機關處理,獵獲的2只環頸雉(雉雞)及獵捕工具經公安機關取證后沒收,2人未能食用獵獲的2只環頸雉(雉雞)。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
1、沒收吳某、左某獵獲的2只環頸雌(雉雞)以及頭燈、擴音器、網兜等工具等獵捕工具; |
樟樹市林業局 2024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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