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案號 |
案件 |
違法主體名稱或姓名 |
違法企業社會統一代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樟林罰決字〔2025〕第003號 |
為食用非法獵捕在野外自然環境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案 |
鄒某 |
個人 |
鄒某 |
鄒某、鄒某2人以食用為目的,于2024年10月28日晚上在樟樹市義成鎮那港村委會附近的田里用發電機、照明燈、抄網等工具獵捕到野生鳥類3只,經宜春市林業局鑒定,獵獲的3只野生鳥類為環頸雉(2雌1雄),屬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同時也是江西省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獵獲物價值共計900元。2人在獵獲3只環頸雉后被樟樹市公安局巡邏民警當場抓獲,獵獲的3只環頸雉及獵捕工具被樟樹市公安機關取證后沒收,2人未能食用獵獲的3只環頸雉。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1、沒收鄒某、鄒某獵獲的3只環頸雉(2雌1雄)以及發電機、照明燈、抄網等獵捕工具; |
樟樹市林業局 2025年3月5日 |
2 |
樟林罰決字〔2025〕第003-1號 |
為食用非法獵捕在野外自然環境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案 |
鄒某 |
個人 |
鄒某 |
鄒某、鄒某2人以食用為目的,于2024年10月28日晚上在樟樹市義成鎮那港村委會附近的田里用發電機、照明燈、抄網等工具獵捕到野生鳥類3只,經宜春市林業局鑒定,獵獲的3只野生鳥類為環頸雉(2雌1雄),屬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同時也是江西省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獵獲物價值共計900元。2人在獵獲3只環頸雉后被樟樹市公安局巡邏民警當場抓獲,獵獲的3只環頸雉及獵捕工具被樟樹市公安機關取證后沒收,2人未能食用獵獲的3只環頸雉。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1、沒收鄒某、鄒某獵獲的3只環頸雉(2雌1雄)以及發電機、照明燈、抄網等獵捕工具; |
樟樹市林業局 202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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