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好2023年國家、省、宜春市、樟樹市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結合我委工作實際,制定了《樟樹市發(fā)改委2023年政務公開要點》。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國家、省、宜春市、樟樹市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加強信息發(fā)布、解讀和回應工作,強化制度機制建設,積極回應群眾關切,不斷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nèi)容,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切實發(fā)揮好信息公開工作對建設法治政府、創(chuàng)新政府、廉潔政府的促進作用。
二、起草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3年江西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贛府公開辦字〔2023〕2號);
3.《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3年宜春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宜府辦字〔2023〕32號);
4.《樟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3年樟樹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樟府辦發(fā)〔2023〕28號)。
三、主要內(nèi)容
1.政務信息公開。把公開透明作為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其他政務信息原則上應及時公開,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實見效,充分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
2.財政資金信息公開。除按有關保密規(guī)定不宜公開其資金使用情況的部門和單位外,政府預算和決算按要求公開。
3.政務公開制度化規(guī)范化。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前的審查工作,依法保護好相關人員個人隱私信息,避免出現(xiàn)信息發(fā)布失信、引起社會輿情等問題。
4.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方面。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監(jiān)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實加強監(jiān)管信息公開。繼續(xù)做好重大項目信息公開,要加強企業(yè)訴求轉(zhuǎn)辦單處理信息公開,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內(nèi)容外,應主動全面公開有關惠企政策等方面信息內(nèi)容。
解讀人:劉劍 聯(lián)系方式:0795-73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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