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保護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完善打擊防范文物犯罪聯合工作機制,強化專項打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遏制文物違法犯罪活動,近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文物局會同省委宣傳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南昌海關印發《全省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護的紅線、底線和生命線。江西省高度重視文物安全工作,“文物保護和安全”列入全省高質量發展考核(市縣綜合考核)內容和文明城市測評負面清單,省文旅廳(文物局)積極會同公安等部門構建防范和打擊文物犯罪協作機制,2018年以來先后4次部署開展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行動,2022年舉辦全省打擊文物犯罪成果展,有力打擊了文物犯罪分子囂張氣焰。但近年來,文物犯罪群體呈現多元化、職業化、團伙化、跨區域等特點,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制定實施《方案》是嚴打文物違法犯罪活動、嚴查法人違法行為、健全文物安全監管體系、完善聯合長效工作機制的重要舉措和具體行動。
《方案》明確,到2025年,全省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行動取得扎實成效,各類文物違法犯罪得到有力遏制,文物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文物安全聯合工作機制更加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打防結合、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針對我省文物資源特點、安全風險狀況、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實際需要等,明確提出17項重點任務,主要包括5個方面:一是嚴厲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明確將持續開展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行動,加強文物進出境監管,加大文物市場管控力度,全面加強涉案文物鑒定評估,依法懲治文物違法犯罪行為。二是聯合加強治安防控,開展聯管聯建,建立實施文物安全聯防聯控機制。三是強化安全責任落實,督導落實政府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安全管理直接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四是增強安全防護能力,督導各地加強文物安全防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省級文物安全監管平臺建設和制度標準體系建設。五是完善工作機制,建立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協作機制,納入省文物保護管理部門聯席會議重要議題,形成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合力。
專項行動分動員部署(2023年6月前)、重點推進(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深化總結(2025年)三個階段。為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地見效,我省依據《方案》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省公安廳和省文物局領導任組長的全省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專班。各部門將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實施定期會商、開展聯合督導檢查等。同時,對相關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報道,加強警示教育,引導全社會積極參與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轉自: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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