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江西省、宜春市的決策部署,促進樟樹市嬰幼兒照護服務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更好地滿足家庭對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助推三孩政策實施。
二、決策依據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發〔2021〕30號);
2.《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0〕6號);
3.《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春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宜府辦字〔2022〕1號)。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底,建成1所縣級公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實現每千人口4.5個托位目標,發展托位目標數為2211個,普惠型托位占比達到60%以上,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體系基本形成,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四、基本原則
堅持家庭為主、托育補充,政策引導、普惠優先,安全健康、科學規范,屬地管理、齊抓共管的基本原則。
五、主要任務
(一)科學規劃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嚴格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委、住建部以及國家相關抗震消防標準規定,合理設置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二)促進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1.加強家庭嬰幼兒照護指導;
2.扶持推動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
3.鼓勵幼兒園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
4.推動發展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5.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三)規范管理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1.規范登記備案;
2.夯實安全責任;
3.加強監督管理。
(四)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保障體系
加強政策支持、用地保障、財政投入、人才培養,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保障體系。
六、實施保障
強化政府主導、考核評估、宣傳服務三項保障措施。
解讀人:何麗紅 電話:0795-711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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