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5年民生實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贛府發〔2025〕5 號),經省政府同意,根據《2025年10 件民生實事具體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
二、主要內容
(一)申請條件
江西人社一體化綜合信息系統中所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我省行政區域內登記失業人員中零就業家庭成員、符合相關條件的殘疾人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員、脫貧勞動力、未消除風險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退捕漁民、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4050”人員及符合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等。對大齡人員、就業能力弱、生活困難、難以實現市場化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優先。
(二)服務內容
按照經營攤點歸屬地原則,符合條件的大齡失業人員等就業困難人員,有意愿在鄉鎮、街道的集市夜市等統一設立固定或流動的創業幫扶點創業的,可以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租借一套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擺攤設備,設備種類由各地結合實際自行確定。穩定經營6個月及以上,并提供必要的收支流水情況、經營現場照片或視頻資料等佐證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可享受一次性設備補貼,設備歸擺攤經營者所有,同時補齊5000元差額。
(三)服務標準
補貼標準為每人5000元,每人只享受一次,租借設備未穩定經營滿6個月或佐證材料認定不合格的,不得享受設備補貼政策,先期租借的擺攤設備由當地人社部門統一收回再循環利用。
(四)實施步驟
1.籌備階段(2025年1-3月)
市縣人社部門廣泛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向大齡失業人員等就業困難人員精準推送一次性設備補貼政策具體內容。
2.實施階段(2025年3-12月)
縣(市、區)人社部門統一購買擺攤創業相關設備,設立就業困難人員低成本創業人社幫扶點,積極引導就業困難人員擺攤創業。
3.驗收階段(2025 年12月)
設區市人社部門對照年度計劃組織開展自查工作,省人社廳牽頭對各設區市完成情況開展評估驗收。
解讀人: 李京
聯系電話:0795-736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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