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的背景與意義
標準是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是國家基礎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標準化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著基礎性、引領性作用。2021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對我國標準化發展作出整體部署,明確了我國標準化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重點任務。2022年7月11日,省政府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我省標準化改革發展新路徑。7月12日,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全面推進新時代民政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對民政標準化發展提出具體要求。這些重要文件為我省民政標準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需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整體推進落實。
民政標準化工作是關系民政事業發展的長遠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是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突破口和抓手。推進民政標準化工作高質量發展,是提高民政服務水平的必然選擇,是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迫切要求,是深化民政事業改革的重要舉措。9月27日,省民政廳聯合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了《關于推進新時代民政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全省民政領域標準化工作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主要目的是夯實民政標準化工作基礎,加快標準化在民政業務領域的普及應用和深度融合,支撐、服務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分為五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提出兩個階段目標任務。即到2025年,制修訂地方標準45項以上,基本建成覆蓋全面、結構合理、科學實用、協調配套的民政標準體系;到2035年,結構優化、先進合理、應用廣泛的民政標準體系更加健全,具有民政特色的標準化工作機制更加完善,民政標準化在推進全省民政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顯著增強。
第二部分為“健全民政標準化供給體系”。從加強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方面提出標準研制的具體方向和重點領域。一是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和城鎮困難群眾解困脫困成果,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著力加強基本民生保障標準研制,加快完善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標準體系,加強社會救助、殘疾人服務、無障礙建設等領域重點標準研制。二是圍繞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著力加強基層社會治理標準研制,實施“幸福社區”服務質量提升行動,加快推進社區服務、社區治理等系列標準研制,建立覆蓋社會組織各類別各環節的標準體系,開展社會工作服務、志愿服務、慈善、福利彩票、區域地名管理等領域標準研制。三是圍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開展養老服務標準化專項行動,在居家社區養老、機構養老、農村養老、智慧養老等領域,推動制定一批適應服務管理需要的養老服務地方標準。四是圍繞深化殯葬領域改革,健全和推廣殯葬服務、殯葬設備、殯葬用品等領域技術標準,倡導文明節儉、生態環保、移風易俗的殯葬新風尚。五是圍繞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健全康復輔助器具標準體系。同時,我們還將加強婚姻登記、婚姻家庭輔導、收養評估等標準化建設,提升婚姻收養管理服務水平。
第三部分為“健全民政標準化實施體系”。一是加強標準實施應用。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大力推進國家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廣泛實施。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引用標準的力度,推進以標準為依據開展行業管理、產業推進、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壓實標準制定主體的實施責任。二是加強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支持和鼓勵工作基礎較好、有積極性的地方和單位在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未成年人保護、社會事務管理、社區治理等領域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三是加強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建立標準實施監督體系,形成民政標準化持續改進機制。比如,我們提出,重要標準實施兩年后,應當組織開展標準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做到標準研制、實施和信息反饋閉環管理。
第四部分為“健全民政標準化支撐體系”。一是加大標準宣傳力度。全方位、多渠道開展標準化理念推廣與民政標準知識普及。二是提升標準化技術水平。加強民政標準化理論、方法和技術研究,鼓勵民政領域社會團體制定團體標準,鼓勵基層民政工作者參與。三是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逐步建立一支既懂專業、又懂標準管理的人才隊伍,充實和完善民政標準專家隊伍。
第五部分為“保障措施”。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機制,強化對事業單位、學會協會和標準化技術組織的指導。二是提高標準質量。加強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評估,嚴格標準制定程序,加強標準與科技互動。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健全經費保障、項目支持、工作激勵等機制。
三、主要特點
一是堅持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推動民政標準化工作全域發展、標準化治理水平整體提升的同時,緊貼民政事業發展需求,重點加強急需緊缺標準、支柱性標準、關鍵技術標準研制工作。
二是堅持深化應用與地方創新相結合。堅持“強制性標準守底線、推薦性標準保基本、地方標準顯特色”的工作思路,在強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應用實施前提下,結合地方實際,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改革創新,加大地方標準研制、貫徹力度,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三是堅持標準化建設與法治化建設相結合。堅持依法行政、依標建設,推動民政標準與民政法律法規有機銜接,推動法規政策引用標準、標準對接法律法規,推動“法規+標準”的方式開展執法,以標準落實規范執法行為,以執法監督促進標準落實,使民政法治化建設與標準化建設相互促進。
解讀轉自:民政部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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