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工作,進一步增強學區劃分、調整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做好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系列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重新劃分調整情況說明如下:
一、學區重新調整劃分的原因
1.城區新建學校陸續投入使用。近年來,樟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教育工作,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大手筆投入資金15.6億元,新建城區學校7所、改擴建城區學校5所、升級改造城區學校4所,異地新建農村學校8所,改擴建農村學校136所。僅2020年秋季學期以來,我市就新建了清江小學、樟樹四小和樟樹二小等三所學校,并都已投入使用。清江小學地處康民路6號,供電公司以東、康民大道以南,國家電網旁;四小在江中路市第三人民醫院旁;二小在新民路金域藍灣后面。另外,改擴建的實驗小學南校區在原航天校區內。目前,城區學校學位數不斷增多,學校布局日趨合理。因新建和改擴建學校的啟用及所處的位置變化,原學校學區范圍亟需根據新建學校所處位置進行重新調整。
2.化解大班額大校額工作要求。根據省教育廳等上級文件相關要求,從2021年秋季開始,小學一、二、三年級和初中三個年級班額分別控制在45人、50人以內,56-65人大班額班級數逐步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全部消除。目前,我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大班額和大校額問題依然突出,比如:實驗小學、八小、藥都小學學位已超限,同時存在大校額現象,這影響了教育教學質量,也不利于義務教育由均衡向優質均衡發展的深入推進,所以,學區重新調整劃分勢在必行。
二、學區重新調整劃分的目標
1.能科學規劃新學校招生區域,滿足學校發展辦學定位和生源空間。
2.優化部分學校學區,適應教育新形勢的發展和少年兒童對入學的要求。
3.有利于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更加均衡優質地發展。
4.能著眼于學區調整周期的生源承載能力。
三、學區重新調整劃分的原則
1.優質均衡原則。科學合理劃分、調整學區,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
2.相對就近原則。充分考慮影響公平就近入學的關鍵因素,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鑒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學校布局具有不均勻性、街區形狀具有不規則性,就近入學并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公平的各關鍵要素,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
3.相對穩定原則。學區確定后,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因學校布局調整、城區改造、新建住宅項目等因素導致生源發生變化的,可以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對學區進行適當調整。
四、學區重新調整劃分的程序
1.制定《樟樹市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工作方案》,開展風險評估。去年下半年,我局專門成立學區調整工作領導小組,并組織城區學校對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教育資源、城區3個街道今后6年的新生入學人數及變化趨勢以及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隨遷子女入讀情況進行了充分的調研,并召開城區學校校長會,最終形成學區調整的建議方案并提交局班子集體討論形成這份討論稿。今天,我們召開聽證會,就是要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送審方案。
2.舉行聽證會。
3.調整方案并向社會公布。
4.報宜春市教育體育局備案。
五、學區重新調整劃分具體情況見《關于樟樹市2022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的通知(樟教體發[2022]101號))》。
解讀人:童海平
聯系電話:0795-7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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