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會:
現將《中洲鄉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樟樹市中洲鄉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中洲鄉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
2023年7月11日,湖南省醴陵市板杉鎮一養豬場內發生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失聯。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我鄉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集中整治煙花爆竹行業中的突出問題,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預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自即日起在全鄉范圍內立即開展一次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江西省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贛安〔2023〕9 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的行為,堅決治理、關閉取締非法和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推動各地各有關單位進一步壓實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堅決防范遏制危險事故的發生,確保全鄉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重點
各村(居)委,重點排查轄區內的養殖場、出租房屋、廢舊閑置廠房、封閉式院落、獨棟獨戶建筑等重點場所和行政交界處等重點區域是否存在非法生產、儲存行為;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是否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是否存非法生產或在規定以外場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
2.經營的產品種類、危險等級是否超許可范圍或者使用違禁藥物。
3.是否堵塞倉庫逃生通道或逃生門上鎖無法迅速外開。
4.是否經營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包裝箱上是否粘貼流向登記標識碼。
5.是否建立與崗位相匹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或者未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6.是否建立完善煙花爆竹產品購買、銷售登記制度的。
7.防雷防靜電設備設施是否有效或超過有效期未組織進行檢測。
8.是否按規定對零售店提供配送服務;
9.是否每日組織開展日常安全檢查,保管人員是否定期對儲存倉庫及儲存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是否每天對庫房內溫、濕度進行檢測記錄;
10.是否未經許可擅自參與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
(二)煙花爆竹零售店
1.是否非法生產或超量儲存或者異地儲存煙花爆竹;
2.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行為;
3.零售經營店許可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是否一致;
4.是否超許可范圍經營或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和來源不明的產品;
5.是否存在非法運輸、非法批發煙花爆竹、私自到批發企業倉庫提貨的行為。
6.是否存在“下店上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
7.是否存在零售經營戶在經營地附近違規試放煙花爆竹產品或者走街串巷售賣煙花爆竹行為。
8.是否存在在零售經營場所違規使用明火(液化氣罐做飯)的行為。
三、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各方責任。各村(居)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措施落實。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牽頭、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要立即組織部署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把這次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作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部署、落實,將工作要求迅速傳達至各自然村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以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作為整治工作重點,對各種非法行為從重處理,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懾作用,形成專項整治工作合力。
2.強化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各村(居)委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和媒體宣傳導向作用,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媒介大力宣傳,鼓勵廣大群眾通過“隨手拍”、政務熱線、網絡舉報、來信來訪等方式積極參與、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對重點地區,要組織人員上門入戶查看,提醒廣大群眾,特別是留守老人和婦女兒童,堅決抵制煙花爆竹非法生產并及時舉報。對各類非法違法生產問題線索,迅速組織力量調查核實、從嚴從快依法懲處。對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依照《樟樹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細則》予以獎勵,并保護舉報人相關權益。
各村(居)委迅速組織人員上門入戶查看,發現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要及時報送,9月18日前將本村“居”委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開展工作圖片報鄉應急站饒慧琴處。

贛公網安備3609820200011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