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據
為進一步提升城鄉低保規范管理水平,切實發揮好城鄉低保助推城鎮脫困解困、鄉村振興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據宜春市民政局《關于印發<2022年宜春市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治理“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堅決查處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決做好市委巡察問題整改,進一步提升城鄉低保規范管理水平,切實發揮好城鄉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
三、治理重點
1. 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檢查各地城鄉低保經辦中是否存在不擔當、不作為、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檢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嚴肅工作紀律和群眾紀律,嚴肅查處城鄉低保工作中“四個意識”不強、責任不落實、措施不精準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
2. 查處“漏保”問題。檢查各地落實監測對象(三類人員)中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對象及時納入低保情況,同步排查近兩年來出現重大急難狀況、曾提交申請但因相關規定未審批通過的家庭,對其中新增符合條件人員集中辦理審核審批;
3. 查處“錯保”問題。全面排查城鄉低保在保對象,對納入備案管理的低保家庭進行重點復核,對經濟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或低保家庭及時清退;
4. 查處近親屬備案制度不落實問題。開展新一輪村(居)干部近親屬備案工作,檢查各地是否嚴格落實近親屬備案制度,是否做到檔案單獨存放,杜絕優親厚友,“人情保”“關系保”等違規納入低保問題;
5. 政治社會救助領域基層信息公開落實不到位問題。堅決糾正社會救助“三公開、兩公示、一公布”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得到有效保障;
6. 集中化解社會救助領域信訪事項。要全面梳理2020年以來社會救助領域各類形式信訪件,對其中的重復信訪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依法依規進行分類處置,對賬銷號。
四、工作原則
1.堅持按時動態調整原則。全面落實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制度,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人員,把新增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
2. 堅持加強數據比對原則。加強與衛生健康、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并及時反饋比對結果。嚴防出現多套數據,嚴防統計臺賬數據與系統平臺數據“兩張皮”出現;
3. 堅持完善工作機制原則。建立治理工作臺賬、建立通報制度、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形成上下聯動,推動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
4. 堅持提升整改成效原則。落實整改措施,開展整改情況“回頭看”,加大社會監督力度,確保各項整改落實到位,整改問題按期解決,整改效果群眾認可。
解讀人:李丹 0795-716126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