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場),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市有關企業:
現將《樟樹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樟樹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4年2月23日
樟樹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4-2026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深刻汲取南昌市南昌縣“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新余市渝水區“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宜春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宜春市政府,樟樹市委、樟樹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爭先、善作為”目標要求,圍繞“生產安全事故持續下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標任務,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十大行動”,落細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省五十條措施和宜春市七十條措施,在安全理念、責任、規劃、法治、標準、科技、工程、素質等方面補短板、強弱項,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解決問題,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扎實推進全市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樟樹篇章提供堅實有力安全保障。
二、攻堅目標
通過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地各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牢固,堅守安全紅線的意識更加強烈,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更加明晰,辨識管控重大安全風險、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更加主動;重點行業領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牽頭部門組織推動、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全鏈條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安全監管能力顯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針對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見效,本質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全力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行動
1.強化培訓工作組織。按照全國、全省、宜春市統一部署,組織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專題安全教育培訓,推動相關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全覆蓋,其中:2024年,重點開展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二級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2025年,重點開展金屬冶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重點文物保護等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2026年,重點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
2.分級分領域跟進培訓。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對工貿、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未覆蓋到的有關重點行業領域,以及“九小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同時,繼續推動將安全生產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重要內容,切實樹牢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發展理念,提升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能力。
(二)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
3.深化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推動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以及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等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深化提升,嚴格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有關要求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
4.強化安全培訓機構監管。加強設備配備和設施建設,根據宜春市安排部署,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再進行一輪條件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清退。2024年底前,按照全省安全生產考試點布局,加快推進全市考試點建設。嚴格“三項崗位”人員培訓考核,督促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培訓合格后上崗,深化提升高危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安全技能。
5.加強電氣焊特作人員管理。優化特種作業考試和許可管理,推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強化零星類電氣焊安全管控,推動全市電氣焊作業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等操作規程。
6.強化安全培訓督導檢查。依據各行業領域規范要求和實際,2024年底前,推動各監管和行業管理部門明確自身監管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各類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次、內容、范圍、時間等具體要求,并強化監管行業領域教育培訓效果督導檢查,強化教育培訓動態管理。落實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準入機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退出機制,提升從業人員整體能力水平。
7.抓好靈活用工等人員管理。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外包外租等關聯單位的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靈活用工等人員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必須對新上崗的勞務派遣人員和靈活用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加工、制造業等生產經營單位的勞務派遣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切實提升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能力。
8.提升逃生避險能力。聚焦從業人員疏散逃生避險意識能力提升,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讓全體從業人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應急處置要求,形成常態化機制。推動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全面依法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滿足安全風險防范和事故搶險救援需要。
(三)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9.深化標準化建設。按照政策引導支持、部門組織推進、企業自主創建、社會機構評審的工作機制,積極推動、引導有關行業領域各類企業單位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大力選樹各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標桿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在減少檢查頻次、復產驗收優先、優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信貸信用等級評定等方面的激勵政策。到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桿企業單位,推廣安全管理體系先進經驗。
10.強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根據《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指導意見》,大力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引導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辨識安全風險、科學評估風險等級,完善“一圖一牌三清單”等公告公示機制。
11.強化全員崗位責任制落實。按照《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江西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一線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崗位員工覆蓋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善班組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班組組織建設和能力建設,落實現場安全確認制度;建立班組安全聯鎖機制,班組成員互為安全監督員,互相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對存在的安全風險失控、重大事故隱患、“三違”現象及危險作業及時叫停;建立內部安全生產監督考核機制,推動各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督促一線從業人員嚴格履行自身安全生產職責,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了解事故應急處置措施等,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確保安全生產。
(四)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12.強化宣傳教育。加強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育公眾安全意識,聚焦“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這個主題和目標,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安全宣傳咨詢日等活動;將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體系,引導公眾踐行安全的生產生活方式,推動安全宣傳“五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在電視等媒體設置安全生產專欄,定期講解安全生產知識、介紹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問題隱患,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傳片,強化典型事故教訓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設安全科普宣傳教育和安全體驗基地。
13.強化示范引領。深化公路水運建設“平安工程”“平安農機”“安康杯”競賽等示范創建工作,在全市評選一批安全生產工作先進企業、單位和個人,強化示范引領作用。
(五)開展風險分級管控行動
14.健全分析研判機制。定期組織分析研判安全生產風險,分區域分行業領域繪制安全風險等級“四色圖”并動態更新。加強常態化會商研判,滾動分析災害天氣趨勢和安全生產苗頭性問題,加強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和重點時段事故風險的部門聯合會商和針對性研判。
15.落實掛牌警示制度。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探索制定掛牌警示制度,指導鄉鎮(街道、場)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重大危險源和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向社會公布重大安全風險及其管控情況。
16.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加大危化、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工貿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升級改造力度,利用大數據加強高危行業企業異常生產行為監測預警,研究設置更具科學性、合理性的安全生產監測預警指標,健全事故預警和處置叫應、響應聯動機制,提高監測預警的精準性、針對性、時效性。加強各類監測信息的實時提醒和分析研究,跟蹤督促有關地區和企業相關責任人員及時核實、處置、反饋異常情況,對可能發生事故的,提前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六)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17.廣泛宣傳判定標準。總結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經驗做法,及時收集匯編各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或重點檢查事項。結合行業領域實際情況,持續宣傳解讀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規范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流程,提高各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排查能力和水平。
18.提升排查整治實效。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高危行業領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行業領域專家、企業退休技安人員以及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參與排查整治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大支撐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專業性。
19.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實現企業自查上報、督導檢查發現、群眾舉報查實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隱患全量匯總,推動重大事故隱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時將重大事故隱患信息通知到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實行清單制管理、動態更新、照單銷號整改機制。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風險隱患底數,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風險隱患底數,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存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蓋常態化的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實現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
20.完善整改督辦機制。建立地方政府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督辦制度、負有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審核把關銷號機制,完善全鏈條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加大專業指導力度,確保重大隱患閉環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區域、分行業重大事故隱患統計分析機制,對進展緩慢的及時采取函告、通報、約談、曝光等措施。嚴格落實《江西省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核實責任追究辦法》,對于未開展排查、明明有問題卻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導致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參照事故調查處理,查清問題并嚴肅責任追究。
(七)開展精準執法和幫扶行動
21.提高監管執法效能。組織各地黨政主要負責人、重點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負責人開展安全生產學習培訓。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強化基層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培訓。派遣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參加應急管理局在宜春市委黨校開展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培訓班,進行跟班集中培訓。加強各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裝備配備,推動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大力選聘執法技術檢查員參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完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輔助開展監督檢查的工作機制,切實提升基層安全監管能力。
22.落實安全監管措施。綜合運用“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異地交叉執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提升執法現場感、執法穿透力,每年定期集中掛牌、公布、曝光、處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對“零處罰”“只檢查不處罰”等執法“寬松軟虛”的地方、部門進行約談通報。對無需審批備案但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完善“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機制,嚴防小施工、小作業、小企業惹大事。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統計、執法考評和典型案例報送制度,組織開展執法練兵和比武競賽。加大“互聯網+執法”推廣應用力度,推動現場執法檢查和線上巡查執法有機結合,持續提高執法效能。
23.重拳開展打非治違。建立由地方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打非治違聯合機制,每年由相關主管部門牽頭在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危險廢物、非煤礦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領域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形成打非治違工作合力。嚴厲打擊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不按規定動火作業等非法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重拳出擊,依法嚴懲,通過嚴厲查處一批安全生產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形成強大威懾。
24.全面規范事故調查。嚴格實行生產安全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全面推進一般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織全市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大練兵大比武,提高事故調查規范性、精準性和嚴肅性。按照“誰調查、誰評估”原則,認真開展事故調查評估工作,推動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實,充分發揮事故查處對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促進作用,切實提高生產安全事故防控水平。
25.統籌好監管執法與幫扶指導。堅持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并重,注重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法律服務、安全咨詢和整改指導,探索更大范圍的跨部門綜合監管。組織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工貿、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消防等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分級開展安全執法指導幫扶。推動保險機構積極參與高危行業領域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開展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行動
26.強化數字化監管能力建設。加快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模式向事前預防數字化轉型,推進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與安全生產融合發展,持續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險源、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水利、能源、消防、鋼鐵、粉塵涉爆、煙花爆竹、油氣儲存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用和升級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設完善危化品、非煤礦山等高危企業安全生產電力監測分析系統,2025年底前實現危化品重大危險源、鋼鐵、重點粉塵涉爆等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全覆蓋,2026年底前安全生產風險智能化管控能力顯著增強。
27.推進自動化、智能化建設。大力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管控”,提升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工貿等行業領域自動化、智能化水平。推進小型生產經營場所、經營性自建房、老舊住宅小區安裝早期火災報警和滅火裝置。
28.加快老舊設備更新改造。加大危化品、非煤礦山、工貿、煙花爆竹、建設施工、交通運輸、燃氣、工貿等行業領域老舊設備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推進老舊直流內燃機車報廢、老舊化工生產裝置改造提升、“大噸小標”貨車違規生產銷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動變型拖拉機全部淘汰退出。
29.推動工程性措施整治。常態化開展“廠中廠”消防安全、“拆牌、破網、清通道”專項整治;深入開展老舊場所消防設施升級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水庫除險加固、電梯安全筑底、鐵路平交道口改造、應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動。組織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違規專項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城鎮建成區消防供水全覆蓋、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持續推動安全基礎設施提質增效,強化本質安全。
(九)開展應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動
30.完善應急指揮機制。進一步完善應急指揮部體系的實施意見,推動市應急指揮部建設,持續提升值班調度、信息報送、應急指揮、會商研判、綜合保障、輿情應對等應急能力。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權責明晰的事故現場處置機制和部門間、區域間、力量間的應急聯動指揮機制。
31.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綜合統籌鄉鎮(街道、場)、濱江新城管委會,安全生產監管、消防工作、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人員力量,建立基層專職消防隊和鄉鎮半專業消防隊伍聯動機制,強化責任落實,共同做好安全檢查、安全宣傳、應急救援等工作,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服務向基層末梢延伸。落實好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確定隊伍規模;依托大中型危化、非煤礦山、工程建設等企業,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支持引導社會應急力量健康有序發展。
32.強化應急救援演練。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強化先進裝備配備和重要物資儲備。加強政企預案銜接與聯動,開展企業重點崗位、重點部位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實操性監督檢查,強化制度化、全員化、多形式的應急救援演練。督促企業建立應急準備能力評估制度,并根據演練結果對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進行重新修訂、備案。推動規模以上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加強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建立內部監測預警、態勢研判及與周邊企業、政府的信息通報、資源互助機制。
(十)開展基層基礎提升行動
33.推動安全責任落實。全面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省《實施細則》和市《實施辦法》,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約談、訪談、巡查、掛牌警示等工作制度,將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責任分工和工作目標納入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年度工作任務清單,并按程序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壓實黨政領導責任。嚴格執行《宜春市落實安全生產“三管三必須”若干措施》,充分發揮各級安委會對部門考核、督導作用,多發警示函、建議書、督辦函,進一步理清部門職責,強化新風險新業態監管,開展安全生產精準執法和幫扶行動,推動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按照“全鏈條、全員、全過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強化“五個一”活動,督促報送主體責任履職報告,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34.探索推行安委辦實體化運行。積極探索推進安委辦實體化運行,做實安委會辦公室。建立健全實體化機制,運行標準,完善會商研判、督查通報、警示約談、考核問責等機制,充分發揮安委辦統籌、協調、指導、監督、查辦作用。
35.加強源頭管控。持續淘汰退出危險化學品等生產企業落后產能,嚴格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準入條件和產業政策,嚴把建設項目立項、規劃、設計環節安全關口,完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類發展規劃的安全風險評估機制,有效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等,結合實際制定工業園區、化工園區等重點區域安全生產禁止和限制類產業目錄,推進產業園區安全入園的清單管理,對達不到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和最低生產經營規模標準的企業,一律不予審批。
36.推動社會協同共治。規范完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工作,落實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企業安全信用評價和“黑名單”制度,將企業安全生產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向社會公開。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機制,落實獎勵資金、完善保密制度,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機制,激勵從業人員積極報告身邊的事故隱患,提升從業人員愛企如家的強烈安全意識。鼓勵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工作以及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四、任務分工
市安委會統籌做好全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組織推動。各鄉鎮(街道、場)負責制定并實施本轄區的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分別制定下發并落實本部門單位的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
(一)市安委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市應急管理局、市教育體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新旅局、市衛健委、市林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氣象局、市郵政公司)。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要在方案中明確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具體措施要求,從技術設備、人員素質等方面強化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和準入管理,加大安全生產落后工藝、材料、設備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督辦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聚焦重點環節、重點事項精準實施安全監管執法和指導幫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關閉取締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單位。
(二)市安委會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市自然資源局、市商務局、市公路分中心、市司法局、市國資中心、市供銷社、樟樹火車站、樟樹東站)。結合本部門單位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要在方案中將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督促指導職責明確細化為若干條具體措施,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建立健全定期會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檢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態化機制,結合行業領域特點針對性強化安全培訓和警示教育。
(三)市安委會其他成員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銀保監、供電公司)。要在職責范圍內為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進安全發展。
五、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謀劃研究、專題動員部署,定期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跨地區、跨部門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對本行業本領域的治本攻堅工作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督促指導,加強本行業領域治本攻堅情況的跟蹤分析,及時研究解決新問題,定期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匯報本行業領域治本攻堅情況,并明確專人負責分管行業領域治本攻堅情況的梳理匯總、信息報送等。市安委辦要成立工作專班,建立完善信息匯總、動態研判、晾曬通報、督導檢查等機制,加大統籌協調和督促推動力度。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安全投入、強化資金支撐,特別是要聚焦制約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統籌規劃、落實整治資金,一張藍圖繪到底,以久久為功的勁頭持續推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要督促企業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要加大安全投入,保障治本攻堅重點任務落實。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正面典型引導和問題警示曝光,營造安全生產、依法經營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督導考核。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聚焦重點任務推進落實情況,緊盯重點行業、重點地方,采取“四不兩直”、集中督導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市安委會把治本攻堅工作情況作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點,拉開考核梯次,將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要長期堅持落實“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督查長效機制,建立完善督辦交辦制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推進不力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影響較大的進行約談,對工作失責、不作為的實施責任倒查。同時,對治本攻堅工作突出的相關領導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可按規定注意提拔晉升;對成績突出、成效明顯的地方單位進行表揚,推動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取得實效。
樟樹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
2024年2月23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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