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建立市場主體容錯機制,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樟樹市市場監管局多措并舉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對一家違法生產的小作坊免予行政處罰,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近日,樟樹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樟樹市余祿根酒坊進行食品安全抽檢,經檢測,其制作的谷燒酒中添加的環己基氨基磺酸鈉超出限值,不符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技術要求。樟樹市余祿根酒坊是小作坊,其行為涉嫌違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法應當處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鑒于當事人是首次違法,情節輕微,且未產生危害后果,樟樹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處罰款并作出警告處理。
與此同時,當事人采用傳統方法釀造的南風酒獨具風味、口感,卻因資金受限,無法完善生產條件、擴大經營規模、升級改造小作坊。樟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得知這一情況之后,為當事人申請到了2000元專項補貼用于小作坊升級改造,助力傳統南風酒做大做強。余祿根心懷感激拿著補貼說:“感謝樟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給我免除罰款,在工作上的指導并給我帶來專項補貼,讓我在白酒小作坊升級改造中有了方向和動力,讓我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溫暖。”
樟樹市市場監管局在行政執法中大力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對于依法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創新通過警告、批評教育、提醒告誡、責令改正等柔性監管與服務措施,旨在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指導為先,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幫助市場主體糾錯減負,促進市場活力更加迸發。(樟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