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市政府印發的《關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編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推進政務公開各項工作的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財政預決算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部分。本報告的統計數據時限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期間的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
依據《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有關通知的要求,我局扎實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開領導機構,配備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截止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各項工作開展順利。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設置情況
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我局成立了樟樹市林業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人秘股,負責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材料收集和具體公開工作,局其他股室按職能配合負責相關項目的責任,提供需公開的信息項目。江東華兼任辦公室主任,謝景琦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劉曉鈴、辛嘉。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情況
根據上級要求,我局制定了樟樹市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1、主動公開制度。建立主動公開制度,明確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
2、依法申請公開制度。制定依法申請公開的工作規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
3、保密審查制度。對各類文件進行定性,確定公開屬性和保密級別等,明確有關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序和責任追究辦法,保證不發生泄密問題。
4.關于全面推進“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程序制度。明確機關公文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隨公文一并報批,擬不公開的依法依規說明理由,做好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
(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的編制、更新情況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過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政府信息。在市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專欄設立“公開指南”、依申請公開信息”、“政務動態”、“財政預決算”、“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等內容。用于發布有關信息,不斷增強政務公開透明度。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及時發布相關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動態,公開我局的機構職責、機構設置和領導分工,有力地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
(四)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運行情況
目前我局信息公開的主要載體為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目前運行正常。
二、推進政務公開各項工作的情況
我局嚴格按照中辦、國辦《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積極推進我局政務公開的各項工作,目前正在穩步推進。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及時澄清虛假、不完整信息的情況
我局2018年沒有發布過虛假、不完整的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途徑情況
我局2018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2條,全部通過政府網站公布。
(三)政府網站內容及時更新情況
我局充分利用網絡媒體的優勢向群眾展示和樹立林業局形象,加強對外宣傳力度,通過網絡宣傳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的輿論環境,傳遞正能量并及時在政府網站發布及更新公開各項政府信息。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局2018年度沒有受理過信息公開申請的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財政預決算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10條。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度我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的案件,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訴訟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部分股室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沒有及時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二是規范和信息更新速度和互動能力有待提高。
為進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8年主要采取以下改進措施:一是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認識,全面準確把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精神實質;二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規范公開,進一步優化互動欄目,增強互動性,繼續及時、正確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眾對林業網頁的認知度和認可度,成為林業部門服務民眾方便、快捷的“窗口”。
八、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目前我局暫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樟樹市林業局
2019年2月1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