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8年度樟樹市環境保護局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共四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的政務信息工作緊緊圍繞省、宜春市、樟樹市環保中心工作,公開能力不斷增強,公開理念與時俱進,公開手段新老并舉,逐步形成宜春市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呈現出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
(一)健全組織領導機制
我局成立了市環保局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各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并隨著工作需要及時調整領導分工,確保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
(二)制定相關制度規范
印發實施《樟樹市環境保護局信息公開制度》,確定公開信息的范圍內容、公開形式、公開渠道、公開時限和查詢方法,明確申請公開信息的獲取程序、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監督辦法。
(四)加強環境信息公開
一是加強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檢測信息公開,每季度1次公開樟樹市飲用水源水質檢測現狀;二是主動公開項目環評審批、環保驗收等信息;三是主動公開財務預決算。
二、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報告年度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我局2018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環境保護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社會各界的溝通渠道還可以進一步深入拓展;二是政務公開的隊伍建設,業務培訓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環境保護信息公開的廣度和頻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加強環保信息工作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業務素質,打造工作作風實、業務能力強的信息公開人才隊伍。
2、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信息發布前由信息發布科室負責人員對公示內容進行審核,并由相關分管領導審批,再經信息審核人員審核發布。發布科室對發布內容負責。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對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時去標識化處理,選擇恰當的方式和范圍。嚴格落實公開屬性審查制度和保密審查制度,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公開屬性和保密性審查。
五、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18年度,本機關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樟樹市環境保護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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