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要求,由樟樹工業園區管委會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m.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工業園區管委會聯系(地址:樟樹市清江大道6666號,電話:0795-7365939,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在樟樹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樟樹工業園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國家、省、宜春市和樟樹市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園區以建設服務型政府,樹立機關新形象為目標,以保證人民群眾民主權利,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規范政務公開形式和內容,不斷提高工作透明度,暢通政企溝通渠道,以高質量政務公開推動園區高質量發展。
(一)主動公開
2024年,樟樹工業園區對照《樟樹市2024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結合園區實際,緊扣經濟發展、產業轉型、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安全環保等重點工作,聚焦政策宣傳、營商環境、企業幫扶、勞動保障等群眾關注內容,制定了園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計劃和工作要點,做好了主動公開相關工作。
1.“五公開”。一是決策公開。全年發布政府文件信息8篇,政策解讀4篇;二是執行公開。全年發布工作動態54篇,規劃計劃2篇;三是管理公開。全年發布機構職能3篇,財經信息2篇;四是結果公開。全年發布人大建議辦理2篇,政協提案辦理2篇;五是服務公開。園區全年沒有收到相關事項處理需求。
2.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園區針對安全環保重點領域,持續強化監管力度,筑牢風險防范屏障,并根據工作內容發布相關稿件4篇,涉及園區入河排污口整治、鹽化基地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項目、水污染事件“一園一策一圖”三級防控體系應急空間建設、水污染預警溯源監管系統建設等重點工作事項。
3.政策文件與解讀。園區全面推進落實省“1269”和宜春“869”行動計劃,聚焦新質生產力培育發展,深入推進數字化轉型、大規模設備更新等相關工作。全年發布有關政策4篇,政策解讀率達到100%,助力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
(二)依申請公開
2024年,園區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意見》,嚴格對照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范要求,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處理機制,全面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
2024年,園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處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嚴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實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部署要求,規范發布程序,優化發布流程,暢通交流渠道。
2.數字化管理。針對企業和群眾關心的重點領域、熱點問題,加大公開力度,加強互動交流,縮短政企距離。
3.規范信息審核發布機制。堅持分級審核,嚴格落實“三審三校”制度,確保信息公開內容準確、質量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1.強化第一平臺作用。不斷完善專區建設,發揮官方宣傳作用,引導公眾風向理性,并加大營商環境和勞動保障等公眾關心的熱點領域公開力度,提升公眾與企業的關注度和認可度。
2.拓展信息公開方式。積極優化政務資源配置,利用好政務新媒體渠道。本年度召開2024年“中國藥都”振興工程系列之醫療器械產業鏈專場新聞發布會1場,召開政策宣講會2場。園區嚴格落實園區干部掛點企業網格化管理制度,常態化入企宣傳惠企政策、收集解決企業問題訴求等工作。
3.持續做好網站監管。進一步規范、細化各欄目的內容,安排專人對網站欄目稿件及時更新,隱私信息、錯敏詞、斷鏈錯鏈及時排查,推進信息發布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確保稿件發布安全、準確、全面、高效。
(五)監督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認識做好新時期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制定《樟樹工業園區2024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全面梳理園區各領域事項,明確工作要求和工作職責,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全過程公開透明化,政策解讀、回應發布全環節標準規范化。
2.健全機構設置。根據工作實際和相關工作要求,成立由常務副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局室負責人和各局室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專職人員負責信息內容上報、更新、維護、組織協調等日常工作,并根據政務公開內容變化和人員變動及時調整。
3.搭建政企橋梁。本年度網格員常態化走訪企業,開展政策宣傳、意見收集、技能培訓等工作。每季度開展政企圓桌會,幫助企業發展疏通堵點、化解痛點、消除難點。8月開展“數字賦能,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樟樹工業園區“固定開放月”活動,參與人數10人,收集意見征集表10份,解決訴求2件。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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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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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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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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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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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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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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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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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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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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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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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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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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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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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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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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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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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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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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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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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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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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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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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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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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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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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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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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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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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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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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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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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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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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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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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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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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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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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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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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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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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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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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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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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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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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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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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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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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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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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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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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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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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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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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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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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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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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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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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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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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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4年,園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運行狀況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信息敏銳性不足,政務信息有時發布不夠及時;二是部分局室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主動公開意識不強。三是園區企業和公眾對政務公開相關工作活動的參與性不足。
2025年,園區將進一步圍繞樟樹市政府有關部署安排,抓緊、抓實、抓好政務公開工作,通過政務公開不斷提高園區依法行政水平,增強園區干部的效率意識和服務意識。一是健全完善機制,按照新形勢、新時代下的工作要求,繼續規范工作流程,積極協調各局室落實好政務公開工作,及時上報稿件信息,做到全面公開。二是加強教育培訓,通過舉辦業務培訓班、園區大講堂等有效形式,加大對園區干部的培訓力度,提高相關局室業務人員的業務水平,提升政務信息報送質量。三是提升公眾意識,在園區的政府網站、公告欄上積極發布與企業公眾密切相關的政策與信息,網格員定期對掛點網格企業開展問卷調查,及時收集公眾對政務公開的反饋和意見,形成良好政企互動氛圍。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園區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