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洋湖鄉(xiāng)人民政府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m.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洋湖鄉(xiāng)黨政辦聯(lián)系(地址:洋湖鄉(xiāng)人民政府辦公大樓101室,電話:0795-7317084,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2022年以來,在鄉(xiāng)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我鄉(xiāng)圍繞經濟社會發(fā)展和群眾關心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深化公開內容,加強信息發(fā)布、解讀,及時回應公眾關注的問題,為鄉(xiāng)域經濟社會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政務環(huán)境。
一是建立組織,落實責任。分管領導調整后及時做好工作交接,明確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在科室例會上定期報告信息公開工作內容。
二是進完善制度,規(guī)范公開。依據(jù)《條例》和縣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的相關制度,為政府政務公開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和時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狠抓落實,及時公開。回應社會關切。多種渠道公布信息,方便群眾對信息的了解和獲取,加強政策解讀,明確具體措施,回應群眾之所需。
(一)主動公開
認真貫徹落實《洋湖鄉(xiāng)2022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文件要求,緊密結合洋湖鄉(xiāng)工作實際,不斷規(guī)范和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我鄉(xiāng)政府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jiān)督權。2022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4條,其中概況信息17條、公示公告10條、政策及解讀信息13條、財政資金信息13條、工作動態(tài)30條、機構職能人事信息4條、重點領域信息48條,內容涵蓋疫情防控、基層黨建、鄉(xiāng)村振興、安全生產、人居環(huán)境等多個方面內容。
1.決策公開
發(fā)布政策文件及解讀13篇。
2.管理公開
發(fā)布領導信息、人事信息、機構職能設置信息共4篇,財政預決算4篇,專項資金4篇。
3.服務公開
發(fā)布便民服務辦事指南及資料一覽表共2篇,權力清單1篇。
4.結果公開
發(fā)布村級統(tǒng)計數(shù)據(jù)1篇,本年度暫未收到人大建議、政協(xié)提案。
5.執(zhí)行公開
發(fā)布工作動態(tài)30篇,計劃總結1篇,財政預決算4篇,專項資金4篇,財政直達資金發(fā)放5條,重點領域48篇,其中農業(yè)農村3篇、鄉(xiāng)村振興2篇、社會救助6篇、衛(wèi)生健康4篇、土管城建7篇、應急管理6篇、社會治理13條、招商引資7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2年度我鄉(xiāng)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按要求在公開指南欄目公開一篇《樟樹市洋湖鄉(xiāng)公開指南》,其中包括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受理時間、申請程序、監(jiān)督方式、答復時限等方面的相關規(guī)定和信息。2022年度我鄉(xiāng)通過政府網站接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我鄉(xiāng)已啟用“樟樹市洋湖鄉(xiāng)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專用章”,建立健全信息審核發(fā)布機制,初步試行政府信息發(fā)布“三審三校”機制。設置1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負責政務信息網站日常管理及信息發(fā)布,定期自查整改已發(fā)布信息涉敏涉密情況,及時進行規(guī)范性文件清理;設置一名分管領導,進行政府信息發(fā)布審核工作,嚴格把控政府信息公開范圍,確保公開信息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和合理。積極參與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會議,并不定期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業(yè)務培訓,每季度至少向主要領導匯報一次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設立專人管理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明確一位分管領導審核監(jiān)管工作。進一步拓展政務公開線下建設工作,在鄉(xiāng)便民服務中心設置政務公開專區(qū),轄區(qū)內選取武林、晏梁兩個村試點政務公開角,補充發(fā)布政務公開專區(qū)(角)的各項欄目信息,專人在崗專人管理,完善區(qū)域劃分及基礎設施設備,為轄區(qū)內群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更廣闊的渠道。
(五)監(jiān)督保障
規(guī)范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相關機制,建立政府網站信息上傳與審核發(fā)布責任制,各口各線發(fā)布信息需經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內容通過后,由辦公室統(tǒng)一查錯糾錯,再發(fā)布政務公開網站。2022年,我鄉(xiāng)開展了4次政務發(fā)布自查自糾,對往年發(fā)布的信息進行修正和清理。同時針對政務公開網站上收到的依申請公開明確接收、辦理、答復、建檔等一系列工作機制,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過程,提高依申請公開辦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政務公開質量。同時,將政務公開工作的具體任務落實到各部門辦公室,納入年終績效考評的范圍中去。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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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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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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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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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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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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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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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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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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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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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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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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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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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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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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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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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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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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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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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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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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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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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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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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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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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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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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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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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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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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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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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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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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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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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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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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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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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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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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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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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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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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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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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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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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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2年我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信息公開稿件發(fā)布及時性、準確性、涉敏涉密審查等方面有待加強;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發(fā)布意見單”填寫、“三審三校”等發(fā)布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三是線下政務公開專區(qū)建設亟待完善,各類政策信息發(fā)布、民生關注熱點問題回應等有待加強;四是政策解讀形式不夠豐富。
改進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單位分管負責人,確定兩位政務公開干事,負責政務公開日常工作,互相提醒、查漏補缺。二是完善政務公開信息發(fā)布機制,加強各部門科室對政務公開信息部發(fā)布的日常管理和審查力度。三是加強對村社區(qū)政務專員的業(yè)務培訓,不定期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切實提升基層干部信息公開意識,讓鄉(xiāng)鄉(xiāng)工作更為公開透明。四是進一步深化鄉(xiāng)鄉(xiāng)信息公開內容,采取文字解讀、圖文解讀、視頻音訊解讀等多種方式,努力實現(xiàn)多元化文件解讀。2023年,我鄉(xiāng)將繼續(xù)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度,本單位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