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衛健委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m.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聯系(地址:樟樹市杏佛路91號,電話:7119986,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2022年,樟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全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同時結合衛生健康領域的工作實際和職責定位,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常態化、標準化、規范化水平,落實《樟樹市衛健委關于印發<樟樹市衛健委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等五項制度的通知》(樟衛辦發〔2021〕10號)等制度,扎實做好樟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
2022年,我委全年共主動公開了涉及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要工作動態、政策法規等方面信息1375條,其中的疫情防控專題專欄發布信息1231條,占樟樹市衛生健康委在樟樹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總信息條數的89.53%,做到以權威信息引導社會輿論;醫療衛生專欄發布信息22條,涵蓋醫療服務、健康科普、公共衛生等方面;發布政策文件10篇,落實政策解讀和政策文件同步制度,在規范性文件發布頁面與解讀頁面實現相互跳轉鏈接,方便跳轉閱讀,并發布了文字解讀、圖片解讀、專家解讀等多元化解讀,切實提高多元化解讀率。發布工作動態信息48條,規劃計劃2條,行政執法1條,機構職能3條,部門預決算50條,建議提案辦理7條,年度報告1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2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審查發布機制。對在門戶網站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內容審核和保密審查,確保公開信息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和合理。二是所有發布至樟樹市政府網站的信息設立臺賬,完善數字化管理。三是按照國家、省、市要求,落實《樟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的通知》(樟衛辦發〔2021〕43號)文件,確保所有發布信息均通過供稿人一審一校,股室負責人二審二校,單位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三審三校,再進行對外發布,確保信息發布的準確、及時、高效,做到用制度規范政務公開工作,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2022年,我委政務信息公開平臺板塊及欄目設置,嚴格按照政府網站規范要求建設,確保應有公開欄目不漏項,努力做到應公開盡公開。我委暫無獨立門戶網站,重要信息和公示均發布在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
(五)監督保障
為切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樟樹市衛生健康委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管理,規范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成由委黨委書記、主任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政務公開分管負責同志直接抓、股室專人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委主要領導每季度調度一次政務公開工作,部署推進工作,進一步推動實現委政務公開工作常態化和制度化。
按照《樟樹市衛健委關于印發<樟樹市衛健委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等五項制度的通知》(樟衛辦發〔2021〕10號)文件,對主動公開、公開發布協調、公開保密審查、公開工作考核、依申請公開等嚴格把關。
按時組織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參加各類政務公開工作培訓班10次,將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學習宣傳貫徹。通過認真學習研究、正確領會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精神實質,正確把握和處理公開與例外、公開與保密之間的關系,進一步提升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理解、認識、銜接、運用和落實能力,為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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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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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1 |
0 |
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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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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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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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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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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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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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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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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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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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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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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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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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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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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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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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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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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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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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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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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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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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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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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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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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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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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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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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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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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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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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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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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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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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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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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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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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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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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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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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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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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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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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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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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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2年樟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問題,主要是:公開及時性有待提高。
2023年,我委將進一步規范政務公開工作,提升政務公開質量。一是提高工作的時效性。依法依規及時、全面更新本單位在政府網站上的各項工作進展,確保公開及時透明。二是提高政務公開的公眾參與度。多角度、多方式進行政策文件的解讀,做好重大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將政務平臺打造成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的平臺。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度,本機關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