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黃土崗鎮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m.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黃土崗鎮人民政府聯系(地址:樟樹市黃土崗鎮袁水路黃土崗鎮人民政府,電話:0795-7841018,郵編:331215)。
一、總體情況
2023年以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黃土崗鎮人民政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充分發揮作用,分工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等工作,督促做好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范圍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開信息保密審查,扎實推進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規范公開政務信息,各項任務均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一)主動公開
2023年,我鎮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主要為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重點領域和村(居)務公開這七大公開,主要公開內容包括政府文件與解讀、工作動態與計劃、財政預決算與專項資金、便民服務與權責清單、統計數據與提案辦理、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社會救助、衛生健康、土管城建、應急管理、社會治理、招商引資等內容。從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鎮在政府信息公開網主動公開信息232條,其中公告公示11條、政策文件與解讀10條、工作動態51條、計劃總結2條、管理公開4條、服務公開1條、結果公開3條、重點領域信息公開32條,村(居)務公開116條,鄉鎮之窗1條,專題專欄1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3年,我鎮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也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我鎮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所有公開的信息均經過嚴格的保密審查,確保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同時,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屬性認定,確保其公開范圍和時限符合相關規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為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及政府信息查詢點建設,方便群眾辦事,我鎮積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著力打造村務公開體驗區,打通政務公開“最后一公里”,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做好政務信息的提供服務。且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欄目內容的建設,通過H5、PPT、文字、圖文等多種形式對政策進行解讀,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智能查詢機等線上方式進行展示。
(五)監督保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嚴格執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審批制度,確保內部協調有力,相關情況和數據做到應保盡保,全面準確。定期對信息公開工作展開檢查,重點檢查制度和職責的落實情況,全面推進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同時積極收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采用督查信息、問卷等形式,檢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際效果。2023年我鎮無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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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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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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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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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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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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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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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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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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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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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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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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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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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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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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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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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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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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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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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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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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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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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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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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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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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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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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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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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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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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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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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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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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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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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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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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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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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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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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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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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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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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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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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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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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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2023年,我鎮按期完成了上級單位對信息公開的任務要求,但仍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一是公開意識及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意識不強,公開內容上存在著簡單片面、流于形式的現象。
二是對欄目理解不透徹,對有些欄目應公開的內容未公開,或者公開的內容沒有公開至對應的欄目。
三是政務公開宣傳力度不夠,不能完全適應廣大群眾的需求。
(二)改進措施
一是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豐富欄目內容,做好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和重點領域這六大公開。
二是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認真梳理細化政府信息欄目,進一步擴大公開內容,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加強日常監督。
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