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春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宜春市審計局近期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對《意見》作出解讀。
問:《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審計署、省審計廳分別下發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為了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宜春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推動新時代宜春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宜辦發〔2023〕11號)要求,結合我市內部審計實際,制定本《意見》。
問:《意見》中如何認識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
答:內部審計作為對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獨立客觀地進行監督評價和提出建議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是強化內部管理、防范控制風險的重要環節,也是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的必然要求。
問:《意見》對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工作機制有哪些要求?
答:為建立務實高效的內部審計工作機制,《意見》要求在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工作機制方面必須堅持做到:加強黨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審計計劃、審計實施、結果報告、整改問責等內部審計全過程;建立完善內部審計機構,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獨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權限和條件,解決內部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用制度明確審計機構、審計人員,確定內部審計工作職責和權限、審計范圍、審計組織領導、審計工作流程、職業道德規范、獎勵與處罰等內容;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鍛造一批信念堅定、為民服務、業務精通、作風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內部審計隊伍。
問:《意見》對內部審計工作明確了哪些工作任務和重點?
答:為確保內部審計實效和質量,《意見》明確了6個方面的工作任務和重點,具體為:加強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加強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深化內設機構及所屬單位負責人任期或者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加強績效審計,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加強內部控制審計。
問:《意見》對審計機關加強指導監督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見》明確了審計機關要從四個方面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一是加強內部審計質量管控。優化審計流程管理,強化審計項目立項、審計方案編制、審計現場實施、審計報告出具等環節的質量管控,切實防范審計風險。二是積極推進研究型審計。堅持把研究貫穿于工作全過程,做到發現問題與推動解決問題相統一,有效發揮審計建設性作用。三是強化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將審計查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逐項分解形成審計查出問題清單,列明整改事項、責任主體和要求、時限等。四是充分利用內部審計工作成果。在開展審計項目時,可以在評估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基礎上,利用內部審計機構工作成果,避免重復審計;完善內部審計發現重大違規違紀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強化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其他內部監督力量的貫通,形成內部監督合力。
(來源:宜春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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