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審委辦字〔2023〕14號
中共宜春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宜春市審計局關于印發
《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市直有關部門、高校、醫院、國有企業,各縣市區審計局:
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宜春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宜春市審計局
2023年11月16日
中共宜春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宜春市審計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
為進一步推動新時代宜春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切實發揮內部審計在經濟建設和廉政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宜春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推動新時代宜春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宜辦發〔2023〕11號)要求,結合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
內部審計作為對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獨立客觀地進行監督評價和提出建議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已成為各部門、各單位監督控制體系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是強化內部管理、防范控制風險的重要環節,也是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的必然要求。同時,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對于規范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組織價值,促進實現組織治理目標,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全市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內部審計工作,把內部審計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大力推動內部審計工作科學健康發展。
二、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工作體系
(一)加強黨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財政財務收支金額較大或者所屬單位較多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管理使用社會公共資金金額較大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大中型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等要建立并落實黨委(黨組)審計委員會制度或內審工作領導小組制度,各部門、各單位的黨組織、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應當直接領導內部審計工作,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審計計劃、審計實施、結果報告、整改問責等內部審計全過程。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和檢查內部審計工作,聽取內部審計工作匯報,及時審批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審計工作報告。
(二)建立完善內部審計機構。重點部門、高校、醫院、國有企業應當成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根據組織規模和審計工作量,配備一定數量具有從業資格或者相關執業資格的內部審計人員。尚不具備設立獨立內部審計機構條件的部門(單位)可以根據需要,授權其他內設機構履行內部審計職責。要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獨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權限和條件,解決內部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要用制度明確審計機構、審計人員,確定內部審計工作職責和權限、審計范圍、審計組織領導、審計工作流程、職業道德規范、獎勵與處罰等內容,推進內部審計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結果運用和整改落實機制,督促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和綜合運用審計成果,切實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
(四)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要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的總要求,鍛造信念堅定、為民服務、業務精通、作風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內部審計隊伍。廣泛吸納財務管理、法律、計算機、工程等專業人才擔任專職或兼職內部審計人員。加強內部審計培訓課程學習,支持內部審計人員參與審計機關的以審代訓,強化實踐錘煉過硬本領。建立健全內部審計人員評價機制和培養機制,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注重用審計實績進行考核。內部審計人員要牢固樹立“有為有位”的理念,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依法依規審計,始終做到查真相、說真話、報實情,練就敢于擔當的職業精神和扎實過硬的專業能力。
三、明確內部審計工作任務和重點
(一)加強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要關注本部門(單位)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情況,主要對貫徹落實的具體部署、執行進度、實際效果等進行監督檢查,以揭示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關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本部門(單位)按照職責范圍和分工制定具體落實措施、任務分解、工作進展和完善制度保障等情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承接并制訂目標任務細化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建立健全保障機制等情況;落實措施的具體內容、時間表、路線圖和執行進度,以及取得的實際效果等。
(二)加強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要圍繞規范預算編制和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升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水平的目標要求,積極對本部門(單位)及下屬單位履行職責情況和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保障資金安全及專款專用;加強對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企業的財務收支審計,重點關注部門(單位)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之間的資金往來、收支結轉情況。
(三)深化內設機構及所屬單位負責人任期或者任中經濟責任審計。要圍繞部門(單位)科學發展情況,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和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情況,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內部管理控制情況,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履職情況,遵守有關廉潔從政(從業)規定情況等,開展審計和進行審計評價,形成對權力和責任進行監督的長效機制,促進領導干部依法履職。
(四)加強績效審計。要積極探索開展績效審計,測評本部門(單位)業務活動的績效水平,提出改進管理和提高績效的建議,推動績效管理體系的建立。要注重將績效審計與各類審計相結合,突出績效審計重點。
(五)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要加大對本部門(單位)及下屬單位建設項目的審計力度,重點關注項目建設程序、招投標、承發包、合同管理、資金管理、投資控制、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的過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預警和糾正,促進完善項目管理制度,提高建設管理水平。要積極開展對重點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強化項目事前和事中監督,保障資金管理和項目建設的規范有序,提高審計工作效力。
(六)加強內部控制審計。要關注重要業務單位、重大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的內部控制,及時發現內部管理和控制的薄弱環節,如實反映本部門(單位)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情況,真實、客觀地揭示經營管理的風險狀況,促進提高內部控制的健全程度和有效性,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和內部管理水平。
四、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一)加強內部審計質量管控。落實《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審計署令第11號)相關要求,優化審計流程管理,強化審計項目立項、審計方案編制、審計現場實施、審計報告出具等環節的質量管控,切實防范審計風險。要嚴格落實審計署《內部審計統計調查制度》,及時填報內審統計報表,充分利用江西省內部審計指導監督平臺,加強線上學習交流并及時上傳本單位內審各類數據。各縣(市、區)審計機關要加強對依法監督的部門(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要重點關注內部審計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及質量效果,并將其列入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內部控制的評價范圍。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并將其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二)積極推進研究型審計。強化對被審計對象規章制度、業務管理、改革舉措等的調查研究。堅持把研究貫穿于工作全過程,沿著“政治-政策-項目-資金”這條線研究立項、謀劃實施;按照“資金-項目-政策-政治”這條線分析提煉、提出建議,深入揭示問題背后的體制障礙、機制缺陷、制度漏洞,做到發現問題與推動解決問題相統一,有效發揮審計建設性作用。注重內部審計成果的研究轉化,始終聚焦審計工作實踐,強化理論研究,服務內部審計工作需要,切實做到“研以致用”。
(三)強化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督促重點部門(單位)構建立健全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責任機制、運行機制和追責問責機制,夯實被審計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審計查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逐項分解形成審計查出問題清單,列明整改事項、責任主體和整改類型、要求、時限等。對需整改的問題,按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和持續整改三類情形提出整改要求。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動態管理,掛賬銷號。加強對審計整改結果的綜合分析,將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作本部門(單位)內部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
(四)充分利用內部審計工作成果。要探索建立重點部門(單位)內部審計計劃、有關審計報告及審計整改情況向同級審計機關備案制度。審計機關要充分利用內部審計工作成果,在開展審計項目時,可以在評估相關部門(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基礎上,利用內部審計機構工作成果,避免重復審計,提高審計效率。完善內部審計發現重大違規違紀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強化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其他內部監督力量的貫通,形成內部監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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