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強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工作,著力惠民生、促消費,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部署,江西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關于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工作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這是全省首次以消費補貼形式支持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將更好滿足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剛需。
二、主要內容
本次是全省首次以消費補貼形式支持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項目實施期限為12個自然月(自2026年1月至12月),以發放電子消費券形式(非現金)抵扣相應比例的養老服務費用。
申請條件:
1.申領條件。經統一評估為中度以上失能(含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級)的居住地在江西的老年人。
2.不能申領情形(避免重復補助)。正在享受特困人員供養救助待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補助、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服務的老年人。
申請方式:
3.申請平臺:下載“民政通”APP或搜索微信/支付寶“民政通”小程序。
4.領取流程:首次申請審核通過后,“民政通”在5個工作日內向老人賬戶發放首月電子消費券(當月申請時不足5個工作日的則次月發放),后續每個自然月第一天發放當月電子消費券。
5.使用規則:電子消費券有效期為1個月,當月獲得,當月使用,次月失效。
申請標準:
補貼標準:對補貼項目范圍內的個人自付的養老服務消費金額予以抵扣。包括:
6.長期入住機構/“喘息”服務/日間托養服務消費券:抵扣比例為養老服務消費金額的40%(適用于長期入住養老機構30天以上、短期入住養老機構30天以內、日間托養),每月最高抵扣額度為800元;
7.居家上門養老服務消費券:抵扣比例為養老服務消費金額的50%(適用于居家上門服務),每月最高抵扣額度為800元。
兩種消費券二選一,不能兼領兼得。
申請項目:
補貼項目包括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急、助醫,及康復訓練服務、日間托養等服務;機構養老服務包括長期服務(入住機構時間30天以上)和短期服務(即“喘息服務”,入住機構時間30天以內)等。具體參見《江西省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清單》。
各地針對上述補貼項目已有補貼政策的,應根據實際情況與本項目做好銜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對于其符合此次補貼項目范圍內的養老服務消費金額,扣除已享受的長期護理保險待遇后,個人自付部分仍可通過電子消費券按規定比例予以抵扣。例如:長期入住養老院自付2000元(護理保險報銷后),用券抵扣40%(800元),實際自付1200元。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