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中共樟樹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致貧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和《樟樹市鄉村振興局 樟樹市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統一部署,決定在全鄉范圍內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開展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內容和重點
(一)排查內容
1.根據我省新調整的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范圍(6900元),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集中
排查農戶家庭成員情況,教育、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狀況,收入和支出情況。
2.集中排查未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和一般脫貧戶。看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是否存在"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問題。
3.集中排查已納入監測對象農戶的幫扶情況。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幫扶措施,特別是參加醫保等健康幫扶措施是否落實。對未消除風險的,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
4.集中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5.集中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重點:一是產業就業幫扶項目是否正常運行,與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的利益聯結是否緊密,資產收益分配是否合理。著重排查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等方面的風險隱患。二是各類洪澇、干旱、氣象、地質等災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影響。
6.集中排查重點區域。對省市縣三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當地農村戶籍人口比例高于2%的行政村,開展重點排查。
(二)重點排查"八類人群"
1.脫貧戶。重點關注2020年當年標注脫貧的脫貧戶。
2.低收入農戶。重點關注2021年度和2022年測算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6900元以下,以及收入較上年度下降50%以上的農戶。
3.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點關注其中的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
4.農村低保對象。重點關注2021年以來新納入和申請未納入低保的農戶。
5.農村殘疾人家庭。重點關注重度殘疾人家庭和2021年以來致殘家庭。
6.多子女家庭。重點關注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3人及以上),剛性支出較大家庭。
7.收入不穩家庭。重點關注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以及因疫情等影響導致失業和就業不穩的家庭。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重點關注一般農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21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一般脫貧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21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42元)的農戶。
二、排查情況處理
1.各村要通過集中排查,摸清所有農戶情況,按照《樟樹市中洲鄉XX村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相關內容和要求,逐戶登記,建立問題臺賬,同時本村匯總排查情況按《中洲鄉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1)的要求進行統計匯總,建立問題清單,并及時將本村排查匯總情況和問題清單報中洲鄉村振興辦,以便開展問題整改指導。
2.對排查新發現的困難農戶,要按照防返貧監測工作要求進行分析研判,分類進行處理。對符合監測對象條件的農戶,按程序識別納入。
3.對已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要堅決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及時解決問題,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對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風險消除不穩定的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經綜合研判后,確定是否進行回退處理。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風險的,要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
4.核實核準監測對象數據信息。對監測對象收入和支出、
"“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和信息錄入不準確等問題,要盡早發現、認真審核,及時補充完善。同時,要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
三、排查工作安排
(一)全面培訓部署(5月初前完成)。中洲鄉鄉村振興辦將于5月初組織開展專題業務培訓,確保鄉、村兩級業務人員掌握集中排查內容、方法和要求。各村排查人員要提高思想認識,準確掌握該項工作的要求,提高排查的精準性和完整性。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組織鄉村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專職信息員等力量,采取上門入戶、實地摸排等方式,逐戶摸清情況,準確記錄摸排信息。
(三)信息采集錄入(6月3日前完成).各村(居)委要及時將新增監測對象和需要更新的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同時將集中排查主要數據按《中洲鄉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1)的要求(含電子版)統計上報中洲鄉鄉村振興辦。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村按規定程序進行研判、公示并上報中洲鄉鄉村振興辦,經鄉村振興辦向市鄉村振興局提出申請,經市級審核把關后報宜春市鄉村振興局,最后由省鄉村振興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系統操作。
四、排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組織、精密部署,集中精力扎實做好排查工作。
(二)壓實工作責任。按照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鄉鎮具體推進,行政村細致排查的工作機制,壓實各級工作責任。各村(居)委要擔起排查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三)提高工作效率。要簡化工作流程,對排查中發現的困難農戶,從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要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可不重復比對。識別納入不設指標限制,防止出現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等情況。
(四)強化調度指導。鄉村振興辦將加大工作督促、指導和推進力度,幫助各村(居)委及時發現和解決排查中遇到的問題。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五)夯實工作作風。各村(居)委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扎實細致的工作作風,按照"不落一戶、不漏一人、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村逐戶逐人排查到位,做到排查過程扎實、排查數據詳實、排查結果真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紙面排查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統籌疫情防控和集中排查工作,確保疫情防控和排查工作兩不誤。
樟樹市中洲鄉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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