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全鎮202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質災害風險,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實現地質災害防治“零傷亡”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江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全市地質災害現狀,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2024年我鎮地質災害防治情況
2024年,我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落實防災責任制,周密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多次進行“拉網式”地災防治排查,全面開展了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工作,轉移群眾及時,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實現了地質災害防治“零死亡”。
二、2025年地質災害趨勢分析與重點防范期
(一)汛期降雨趨勢預測
依據氣象部門提供的資料預測,今年主汛期平均降水略偏少0~1成,約為680~770毫米(常年平均值為774.3毫米);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前少后多,但有明顯的降水集中期或多雨時段,發生中等強度以上洪澇或內澇的風險高。
降水集中期或多雨時段可能出現在5月上旬末至中旬前期、5月下旬末至6月上旬初、6月下旬前中期、6月下旬末至7月上旬前期,部分地區有洪澇或暴雨積澇發生,需做好內澇、山洪和地質災害的防御工作。
階段性強降水、突發性極端天氣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出現短時強降水、雷暴和風雹等強對流天氣偏多偏強,需加強防范。
雨季結束期略偏晚,約在7月上旬后期。
伏秋期(7~9月)氣候趨勢預測:預計,今年伏秋期平均降水略偏少0~二成,約為320~400毫米(常年平均值為410毫米)。氣溫略偏高,盛夏高溫日數較常年略偏多,部分地區有階段性干旱發生。
(二)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根據2025年降水趨勢預測,結合近年來我鎮地質災害實際發生情況,具體預測如下:
1.丘陵山區農村建房切坡段、工程建設切坡段、新建和改擴建公路鐵路邊坡、水利工程邊坡和高陡巖體區域等是發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因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條件的破壞,持續的中雨或大雨也有可能引發人為工程切坡段發生滑坡、崩塌。
2.崩滑流地質災害主要發生時段:4月至7月上旬以及汛后臺風強降雨期是崩滑流地質災害的高發期。
3.崩滑流地質災害具體發生的區域和強度,與集中降水的區域和強度有關。在集中降水時段,當連續降水達到150毫米或日降水達到80毫米以上時,發生崩滑流災害可能性較大;當連續降水達到200毫米或短時間(1日或數小時)降水150毫米以上時,崩滑流災害發生概率進一步增加。
4.伏秋期如出現干旱,將導致地下水位下降,易發生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區和采空區,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險點可能加劇或誘發新的地面塌陷。我鎮部分區域地下巖溶充分發育,干旱季節及抗旱抽水易誘發地面塌陷。
(三)重點防范期
按照市里要求,崩塌、滑坡、泥石流重點防范期為4月至7月,如受熱帶風暴或強對流天氣影響,可能延長到8—9月;地面塌陷重點防范期為8月至10月。
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目標
2025年全鎮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目標是: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按照“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穩步推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防治“四大體系”建設,大力實施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計劃,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中心,最大限度地減輕因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實現這一目標,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和防治管理機構,落實責任制,充實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地質災害應急和防治工作機構健全、職責明確、人員到位、責任到人。各村(居)委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自然資源部門具體負責地質災害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四、地質災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防災責任。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應急管理站(電話:7721002),具體負責全鎮地質災害防治監測調度工作。各村(居)委也應強化協同配合,明確職責,把每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和監測責任落到實處,實現“點點有人管、處處有人抓”。
(二)加強值班值守,嚴肅工作紀律。要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值班制度,全年實行24小時電話值班。在主汛期、節假日、重要會議、持續降雨、臺風暴雨、冰凍雨雪等極端天氣和重點時段以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處置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要堅決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紀律挺在前面,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御值班“十必須十嚴禁”》,確保不缺崗、不漏崗、不誤事。要嚴格落實專人負責地質災害速報、月報和年報工作,加強地質災害成功避災案例和預警預報反饋信息的收集、匯總工作。
鎮自然資源所和應急管理站要分別開展地質災害災情的統計報送工作,并加強溝通,確保統計數據口徑一致。發生地質災害災(險)情或有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災情,兩部門及時互相通告信息,保證數據準確,做到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由應急管理站向鎮政府報告。鎮自然資源所、應急管理站分別及時報送樟樹市自然資源局、應急管理局。
(三)加強預警預報,精準傳遞信息。自然資源、應急管理、水利等部門要密切合作,建立完善雨情、水情、災情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臺和區域預警系統,健全完善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扎實做好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特別是強降雨過程的地質災害實時預警,提高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的時效性和準確性。要健全完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電話、微信、傳真、手機短信、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體發布手段,及時將預警信息發送到防災責任人和受威脅群眾,提前組織群眾轉移,有效降低災害損失。
(四)加強排查巡查,消除隱患苗頭。鎮里要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和技術支撐單位(江西省地質局生態地質大隊),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復查的要求,對地質災害危險點、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排查,特別是要加強對山區和農村高陡切坡等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全面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時通知轄區村(居)委,指導督促做好防治工作。要逐點制定監測、報警、人員疏散、應急搶險等措施,制定“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分別發放到防災責任人和受威脅群眾手中。
(五)加強源頭管控,提升防災能力。要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要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特別是加強對山區居民建房地質災害危險性簡易評估及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宣傳、住建、交通運輸、水利、應急管理等主管部門,要履行監管責任,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通過驗收和投入使用。
(六)加強應急處置,妥善應對災害。災情發生后,要立即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施救。各村(居)委、各有關部門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上報災情,按應急預案做好搶險救災工作。配合市地質災害防治技術人員調查災情范圍,觀察發展趨勢,圈定危險地段,認真指導現場監測和搶險救災工作。搶險任務基本完成后,發生災情所在的村(居)委要盡快統計人員傷亡情況,評估災害損失,上報災害防治方案和做好災害善后處置工作。
(七)加強宣傳教育,增強防災意識。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災減災日”等為宣傳平臺,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和微信、QQ、微博等新媒體,采用群眾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方式,宣傳普及《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地質災害預防、治理、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知識。要組織人員深入農村、社區和學校等區域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增強社會各界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強群測群防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做到“四應知、四應會”,即“知道災害隱患及危害、知道應急轉移路線和安置地點、知道險情上報途徑、知道監測要求;會設立監測點、會簡易監測方法、會記錄分析判斷監測數據、會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不斷提高基層地質災害防治人員綜合能力。
(八)加強經費保障,完善管理機制。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要切實保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使地質災害調查、監測、預警預報、搶險救援和危險點應急管理工作正常進行,完成重要危險點的監測標示和警示標識牌的制作安裝,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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