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閣山鎮(zhèn)結合樟樹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樟樹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有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樟樹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m.qqqwwww.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樟樹市閣山鎮(zhèn)聯(lián)系(地址:樟樹市閣山鎮(zhèn)府前路1號,電話:0795-7161260,郵編:33120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閣山鎮(zhèn)緊緊圍繞全鎮(zhèn)工作中心,健全工作機制,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創(chuàng)新政務公開信息載體形式,促進信息共享。堅持做到“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是例外”,讓政務信息公開的作用落到實處。嚴把信息質量和實效,通過信息促進政府和公民交流,努力讓政府信息公開更好地服務于群眾,重點公開與群眾息息相關的民生問題,如環(huán)境保護、醫(yī)療衛(wèi)生、就業(yè)、教育、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等情況,推動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建設。
(一)主動公開
我鎮(zhèn)根據(jù)工作實際和群眾需要,以“權、錢、人、物”為重點,除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保密事項外,所有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與廉政建設密切相關的事項均作為公開的內容,著重在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文件、政策解讀等方面內容。2021年度我鎮(zhèn)網(wǎng)站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為70條。其中:閣山鎮(zhèn)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為1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為1條,組織機構為3條,工作動態(tài)為34條,財政預決算為1條,公告公示為18條,計劃規(guī)劃為2條,政策文件解讀為10條。
(二)依申請公開
隨著公眾對政府工作知情、參與、監(jiān)督、維權意識的增強,也為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切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營造率先發(fā)展、科學發(fā)展、又好又快發(fā)展的良好環(huán)境,我鎮(zhèn)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需要,按照印章使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從7月份起啟用“信息公開專用章”,并相應制定出臺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明確專人管理。從嚴把握不予公開范圍,規(guī)范提升依申請公開工作質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請公開轉主動公開常態(tài)化審查機制,對于依申請公開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開展審查研判,符合主動公開條件的及時轉為主動公開,并優(yōu)化內部辦理流程,縮短辦理和答復期限。線上依申請公開按照職能職責在樟樹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開設專欄,落實專人專責,健全法定主動公開專欄的日常檢查、維護和更新工作機制,杜絕錯鏈、斷鏈和內容混雜。線下在便民服務中心開設申請公開服務窗口。貼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流程圖和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查詢表,配工作人員負責政務公開申請接待工作,對有政務公開申請需求的群眾進行流程講解,指導申請人填寫《依申請信息公開申請表》,并引導申請人按照信息公開流程進行申請。同時,工作人員還及時與相關科室對接,做好后續(xù)公開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充分發(fā)揮“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作用,通過平臺集中準確發(fā)布政府信息。規(guī)范行政機關公文公開屬性源頭管理和發(fā)布審查工作,實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動態(tài)調整機制,準確把握不予公開的范圍,切實做好保密審查工作,定期對公開和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評估,對失效、廢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等各類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積極做好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查詢點建設,積極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統(tǒng)一平臺建設。為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及政府信息查詢點建設,方便群眾辦事,提高職能部門辦事效率,閣山鎮(zhèn)政務服務中心按照辦理部門公開、服務項目公開、辦理依據(jù)公開、申請材料公開、辦理流程公開、承諾辦結時限公開、收費標準和依據(jù)公開、服務電話公開等辦理各事項,并將信息公開發(fā)布到政府門戶網(wǎng)站的政務服務網(wǎng)站上。
(五)監(jiān)督保障
為了更好的運行政務信息公開,我鎮(zhèn)出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制度,并根據(jù)工作需要實時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制度,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正常開展。我們對于市、縣級開展的測評、第三方檢查中出現(xiàn)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對外公開反饋,對于群眾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一些好的建議也及時采納。鎮(zhèn)政府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上會討論,會上分管領導明確指出2021年政務信息公開的重點工作,并強調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要注重信息報送流程的規(guī)范性,信息公開不能涉及群眾隱私,做到量質并重,對公開信息逐級負責、層層把關,明確信息公開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發(fā)布,誰負責”的原則。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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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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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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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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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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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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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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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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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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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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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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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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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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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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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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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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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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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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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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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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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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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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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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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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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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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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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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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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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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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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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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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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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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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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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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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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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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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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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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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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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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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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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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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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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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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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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雖取得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信息更新不夠及時,許多應在事前公開的信息都拖到了事后公布,部分目錄更新的內容不夠規(guī)范,不符合公布欄目的要求;政策解讀欄目不夠豐富,政策解讀文件數(shù)量較少、形式不夠豐富。
2021年,我鎮(zhèn)將針對這些問題進行改進完善,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召開政務公開專題會議,對各內容負責人的宣傳內容、范圍和要求進行培訓,加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落實工作任務,對群眾密切關注的內容采用全面、細致、多樣化的公開方式;
(二)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宣傳,讓更多群眾了解政府信息公開,依法、依程序積極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我鎮(zhèn)將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和監(jiān)督,健全檢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反饋制度,確保把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進行專職培訓,提升政務公開工作的時效性。同時,規(guī)范和完善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對涉及人民群眾關心的重大問題,重大決策應及時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度,本機關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附件: